公路造价师考试知识点:FIDIC合同简介

时间:2020-11-03 13:03:23 公路造价师 我要投稿

2017公路造价师考试知识点:FIDIC合同简介

  公路造价师考试一般由交通部发布甲级考试考务工作通知,乙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由各省确定并报部备案。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准备了考试的知识点,欢迎阅读。

2017公路造价师考试知识点:FIDIC合同简介


  1.FIDIC合同条件的构成

  FIDIC合同条件由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两部分构成。

  (1)FIDIC通用合同条件。FIDIC通用合同条件是固定不变的,工程建设项目只要是属于土木工程施工,如:工民建工程、水电工程、路桥工程、港口工程等建设项目,都可适用。通用条件共分25大项FIDIC通用合同条件可以大致划分为涉及权利义务的条款、涉及费用管理的条款、涉及工程进度控制的条款、涉及质量控制的条款和涉及法规性的条款等五大部分。

  (2)FIDIC专用合同条件。

  具体到某一工程项目,有些条款应进一步明确,有些条款还必须考虑工程的具体特点和所在地区的情况予以必要的变动,因此需要编制FIDIC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中的条款的出现起因于以下原因:

  ①在通用合同条件的措辞中专门要求在专用合同条件中包含进一步信息,如果没有这些信息,合同条件则不完整。

  ②在通用合同条件中说到在专用合同条件中可能包含有补充材料的地方。但如果没有这些补充条件,合同条件仍不失其完整性。

  ③工程类型、环境或所在地区要求必须增加的条款。

  ④工程所在国法律或特殊环境要求通用合同条件所含条款有所变更。此类变更是这样进行的:在专用合同条件中说明通用合同条件的某条或某条的兰部分予以删除,并根据具体情况给出适用的替代条款,或者条款之一部分。

  2.FIDIC合同条件的具体应用

  (1)FIDIC合同条件适用的工程类别

  FIDIC合同条件适用一般的土木工程,其中包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疏浚工程、土壤改善工程、道桥工程、水利工程、港口工程等。

  (2)FIDIC合同条件适用的合同性质

  FIDIC合同条件在传统上主要适用于国际工程施工,另外FIDIC合同条件不但适用于国际性招标的工程施工,而且同样适用于国内合同(只要把专用合同条件稍加修改即可)。

  (3)应用FIDIC合同条件的前提

  FIDIC合同条件注重业主、承包人、工程师三方的关系协调,强调工程师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在土木工程施工中应用FIDIC合同条件应具备以下前提:

  ①通过竞争性招标确定承包人;

  ②委托工程师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理;

  ③按照单价合同编制招标文件。

  (4)FIDIC合同条件下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次序

  合同文件有时会产生冲突或含义不清,此时,由工程师进行解释,其解释应按构成合同文件的如下先后次序进行:第一,合同协议书;第二,中标函;第三,投标书;第四,合同条件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五,合同条件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件);第六,规范;第七,图纸;第八,标价的工程量表

  二、FIDIC合同条件中涉及权利、义务的条款

  (1)业主的权利

  ①业主有权批准或否决承包人将合同转让给他人。承包人如选择分包人,必须经业主同意,

  ②业主有权将工程的部分项目或工作内容的实施发包给指定的分包人。指定分包人是指业主或工程师指定、选定或批准完成某一项工作内容的施工或材料设备供应工作的承包人。

  ③承包人违约时业主有权采取补救措施。如施工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如果承包人无力修复或工程师考虑工程安全,要求承包人紧急修复,而承包人不愿或不能立即进行修复。此时,业主有权雇用其他人完成修复工作,所支付的费用从承包人处扣回

  ④承包人构成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时,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在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14天后,在不解除承包人履行合同的义务与责任的条件下,业主可以进驻施工现场。业主或其他承包人为了完成该工程,有权使用他们认为合适的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2)业主的义务

  ①业主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

  ②业主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和有关辅助资料。

  ③业主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承包人付款。

  ④业主应在缺陷责任期内负责照管工程现场。

  ⑤业主应协助承包人做好有关工作。

  (3)业主应承担的风险

  ①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人侵、外敌行动。

  ②叛乱、革命、动乱或军事政变、篡夺政权、内战等。

  ③由于任何有危险性物质所引起的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④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

  ⑤动乱、骚乱或混乱,但对于完全局限在承包人或其分包人雇用人员中间且是由于从事本工程而引起的此类事件除外。

  ⑥由于业主提前使用或占用任何永久工程的区段或部分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⑦因工程设计不当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害,而这类设计又不是由承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负责的。

  ⑧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通常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2.工程师的权力与职责

  工程师的权力

  ①工程师在质量管理方面的权力:第一,对现场材料及设备有检查和控制的权力,对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和设备,工程师随时有权检查;第二,有权监督承包人的施工;第三,对已完工程有确认或拒收的权力;第四,有权对工程采取紧急补救措施;第五,有权要求解雇承包人的雇员;第六,有权批准分包人。

  ②工程师在进度管理方面的权力:工程师有权批准承包人的进度计划;有权发出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有权控制施工进度。

  ③工程师在费用管理方面的权力:有权确定变更价格;有权批准使用暂定金额;有权批准使用计日工;有权批准向承包人付款。

  ④工程师在合同管理方面的权力:有权批准工程延期;有权发布工程变更令;有权颁发移交证书和缺陷责任证书;有权解释合同中有关文件;有权对争端作出决定。

  工程师的职责

  ①认真执行合同。这是监理工程师的根本职责。根据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工程师的职责有:合同实施过程中向承包人发布信息和指示;评价承包人的工作建议;保证材料和工艺符合规定;批准已完成工作的测量值及校核,并向业主送交支付证书等。

  ②协调施工有关事宜。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展负有重要责任,应同业主、承包人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协调有关施工事宜,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3.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人的权利

  ①有权得到工程付款。

  ②有权提出索赔。

  ③有权拒绝接受指定的分包人。

  ④如果业主违约,承包人有权终止受雇和暂停工作。

  (2)承包人的义务

  ①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期限、质量要求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各项工程。

  ②对现场的安全和照管负责。

  ③遵照执行工程师发布的指令。

  ④对现场负责清理。

  ⑤提供履约担保。

  ⑥应提交进度计划和现金流通量的估算。

  ⑦保护工程师提供的坐标点和水准点。

  ⑧工程和承包人设备保险。

  ⑨保障业主免于承受人身或财产的损害。

  ⑩遵守工程所在地的一切法律和法规。

  三、FIDIC合同条件中涉及费用管理的条款

  1.有关工程计量的规定

  承包人在实施合同中完成的实际工程量要通过计量来核实,以此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由于FIDIC合同是固定单价合同,承包人报出的单价一般是不能变动的,因此工程价款的支付额是单价与实际工程量的乘积之和。

  工程计量应当计量净值,不能依照通常的和当地的习惯进行计量,如有例外情况,应在规范和工程量清单中加以说明。具体的计量方法根据工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可采用均摊法、凭据法、分解计量等方法。

  包干项目分项计量。承包人应在接到中标函后28天之内把含在投标书中的每一包干项目的分项表提交给工程师,以便对包干项目进行分项计量,但分项表应得到工程师的批准。

  2.合同履行过程中结算与支付的规定

  (1)承包人应提交现金流量的估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承包人应按季度向工程师提交根据合同有权得到现金流量的估算,以供其参考。

  (2)工程进度中的结算与支付(中期付款)。中期付款如按月进行即为月进度支付。对此,承包人应先提交月报表,交由工程师审核后填写支付证书并报送业主。

  工程师接到月结算报表后,在28天内应向业主报送他认为应付给承包人的本月结算款额和可支付的项目,即在审核承包人报表中申报的款项内容的合理性和计算的准确性后,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扣除应扣款额,所得金额净值则为承包人本月应得付款。如果最后计算的金额净值少于投标书附件规定的临时支付证书最少金额时,工程师可不对这月结算作证明,留待下月一并付款。如果他对某项工作的执行情况不满意,也有权在证书中删去或减少该项工作的价值。

  暂定金额的使用

  暂定金额的使用范围为:

  ①在招标时还不能对工程的某个部分作出足够详细的规定,从而使投标人不能开出确定的费率和价格。

  ②招标时不能确定某一具体工作项目是否包括在合同之内。

  ③给指定分包人工作的付款。

  保留金的支付。

  保留金亦称滞留金,是每次中期付款时,从承包人应得款项中按投标书附件规定比例扣除的金额。一般情况下,从每月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7%一10%,一直扣到工程合同价的5%为止。

  当颁发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时,工程师应开具支付证书,把一半保留金支付给承包人。如果颁发的是分部工程的移交证书,则应向承包人支付按工程师计算的这部分永久工程所占合同工程的比例相应的保留金额的一半。

  当工程的缺陷责任期满时,另一半保留金将由工程师开具支付证书支付给承包人。如果有不同的缺陷责任期适用于永久工程的不同区段或部分时,只有当最后一个缺陷责任期满时才认为该工程的缺陷责任期满。

  竣工报表及支付。在颁发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之后84天内,承包人应向工程师呈交一份竣工报表,并应附有按工程师批准的格式所编写的证明文件。

  ①到移交证书证明的日期为止,根据合同所完成的所有工作的最终价值。

  ②承包人认为应该支付的任何进一步的款项。

  ③承包人认为根据合同将支付给他的估算数额。

  工程师应根据竣工图对工程量进行详细核算,对承包人的其他支付要求加以审核,最后确定工程竣工报表的支付金额,上报业主批准支付。

  最终报表与最终支付证书。在颁发缺陷责任证书后56天内,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最终报表草案供其参考,并应附按工程师批准的格式编写的证明文件。当最终报表递交之后,承包人根据合同向业主索赔的权利就终止了。

  3.有关工程变更和价格调整时结算与支付的规定

  工程师应在发布工程变更令的14天内或变更工程开始之前,向承包人发出要求承包人就额外付款或费率的确定意图,以文件形式通知工程师,或是直接将工程师确定费率或价格的意图通知承包人,以便双方进行协商。一般情况下,合同内所含任何项目的费率或价格不应考虑变动,除非该项目变更涉及的'款额超过合同价格的2%,以及在该项目下实施的实际工程量超出或少于工程量表中规定的工程量的25%以上。

  如果在颁发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时,发现由于工程变更及工程量表中实际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不包括暂定金额、计时工费用和价格调整),使合同价格的增加或减少值合计起来超过“有效合同价”(此处系指不包括暂定金额及计日工补贴的合同价格)的15%,则经工程师与业主和承包人适当协商后,应在合同价格中加上或减去承包人与工程师议定的另外的款额。该款项的计算应以超出或等于有效合同价格的15%的量为基础。

  4.有关索赔的规定

  承包人发出索赔通知。当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必须在28天内,将其要求索赔的意向通知工程师,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业主。

  承包人应做好同期记录。

  承包人提供索赔证明。

  四、FIDIC合同条件中涉及工程进度控制的条款

  1.有关工程进度计划管理的规定

  (1)承包人应提交工程进度计划。

  承包灵在中标函签发日之后,在合同专用条件规定的时间内,应以工程师规定的适当格式和详细程度,向工程师递交一份工程进度计划,以取得工程师的同意。

  在工程计划的实施中,承包人应不断地进行实际进度值与计划值的比较,按期对工程进度计划进行修订。承包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内(如3个月)递交定期报告,对进度计划进行修改。

  (2)工程师对工程进度计划的管理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进度计划后,应根据合同的规定、工程实际情况及其他方面的因素,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按合同工期完成工程的实施程序。

  ②详细的施工方法。

  ③施工各阶段的材料、机械及人工投入情况。

  ④工程费用流动计划。

  2.有关工程延期的规定

  由于承包人以外的原因造成施工期的延长,称为工程延期,与由于承包人自身的原因造成施工期的延长(工程延误)不同。经过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延期,所延长的时间属于合同工期的一部分。工程竣工的时间,等于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时间加上工程师允许的延长工期。

  得到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延期,所延长的工期已经属于合同工期的一部分。

  3.有关移交证书和解除缺陷责任证书的规定

  (1)移交证书的颁发

  当全部工程基本完工并圆满通过合同规定的竣工检验时,承包人可将此结果通知工程师,并将一份副本呈交业主,工程师应于上述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1天内,或者发给承包人一份移交证书,或者给承包人书面指示,以工程师的意见详细说明在发给该证书之前,承包人尚需完成的全部工作。

  (2)缺陷责任期的计算

  缺陷责任期从移交证书中的工程竣工日期开始计算。如果工程师对整个工程只颁发了一份移交证书,则各个单位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从被证明竣工的日期分别开始计算。即一个工程可以有多个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长短应填人投标书的附件中。

  (3)解除缺陷责任证书的作用

  移交证书并不是工程的最终批准,只有工程师签发的解除缺陷责任证书,才是对工程的批准。

  (4)一个工程只签发一个解除缺陷责任证书

  一个工程项目只能签发一个解除缺陷责任证书。当一项工程有多个移交证书时,只在最后签发的移交证书的缺陷责任期满后,才颁发一个解除缺陷责任证书。

  五、FIDIC合同条件涉及质量控制的条款

  1.有关合同转包与分包的规定

  FIDIC合同条件对承包人进行合同转、分包有严格的控制。

  (1)合同的转让。如果没有业主的事先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合同的任何利益进行转让。但下列情况除外:

  第一,按合同规定应支付或将支付的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款人的费用。对这些费用的使、转让,业主或工程师无权干预。

  第二,把承包人从任何责任方那里免除其责任的权利转让给承包人的保险人(当该保险已清偿了承包人的亏损或债务时)。

  (2)工程的分包。分包的工程应是专业技术性较强,分包人在该专业更有专长和经验,分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提高。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没有工程师的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工程师同意,承包人可以把工程、服务项目或材料设备供应分包给其他人。

  2.有关施工过程中质量验收的规定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工程施工和竣工,并修补任何缺陷,以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程度。

  对于覆盖后才发现的问题,工程师可以要求对已覆盖的工程进行检查。

  3.工程师在颁发移交证书前对工程的检查

  在工程师颁发移交证书前,承包人应将场地或地表面恢复原状。在移交证书中未对此作出规定,不能解除承包人自费进行恢复原状工作的责任。

  工程师在颁发移交证书前,应对工程进行全面检验,移交证书将确认工程已基本竣工。如果由于业主、工程师、业主雇用的其他承包人负责的原因,使承包人不能进行竣工检验,则应认为业主已在本该进行竣工检验的日期接收到了工程。

  4.缺陷责任的质量控制

  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应完成以下工作:

  (1)在移文证书注明的竣工日期之后,切实尽快地完成在当时尚未完成的工作。

  (2)工程师(或以其名义)在缺陷责任期满前进行检查,指示承包人对工程进行修补、重建和补救缺陷时,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内或期满后14天内实施这些工作。

【2017公路造价师考试知识点:FIDIC合同简介】相关文章:

公路造价师考试知识点201711-09

2017公路造价师考试知识点:项目控制11-04

2017公路造价师考试知识点:项目融资11-04

2017公路造价师考试工程合同管理知识点11-04

2017公路造价师考试合同法考试内容11-04

2017公路造价师考试知识点:地下人防工程11-12

公路造价师考试复习资料201711-12

2017公路造价师考试知识点:地下市政管线工程11-12

2017公路造价师考试知识点:工程建设管理机制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