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7年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公告

时间:2017-03-01 编辑:嘉辉 手机版

  2017年上海一二级注册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10:00-3月13日16:00,下面是具体报名通知,一起来看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报考对象:本市(含部属在沪)设计单位中从事建筑设计专业工作,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人员。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本文附件1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2)不具备本文附件1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pqrc.org.cn)上下载标准格式的电子文档),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2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201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时间调整为相邻2个周末共4天。具体时间详见《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及时间表》(附件3)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S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暂停考试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釆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相关说明。

  2007至2014年度在本市参加过“一级建筑师”考试的老考生,2011至2014主度在本市参加过“二级建筑师”考试的老考生,且报考级别不变的,凭报名系统历夂裆案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并经照片审核通过后,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无需现场审核。相应夂度在外省市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相应年度之前参加过相应级别考试的考生、级别变更的考生、首次报考的新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现场审核。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10:00-3月13日16:00,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或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的“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标准彩色证件电子照,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经该工具审核处理不通过的,请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直至审核处理通过后再保存和上传;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供考生参加考试和制作合格证书使用,请考生务必按要求操作。同时务必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并及时完成点击“报名信息确认”

  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致别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历主或当主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一个现场审核(咨询)点,并在规定的时间前往现场办理审核和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手续,审核(咨询)点选定后不得更改。

  (三)现场审核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3月13日(每天9:00-11:00,13:30-16:00),现场审核(咨询)点地址为:

  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宝山校区(宝山区漠河路1168号,近克山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2829

  咨询电话:56603959、56601751

  2.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长宁校区(长宁区武夷路150号,近延安西路江苏路,上海市建筑教育培训服务中心内)

  审核(咨询)点代码:2827

  咨询电话:62515770、62525522

  3.上海德才教育培训中心(杨浦区平凉路1500号,近宁国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2803

  咨询电话:65382291、65399758转811、807

  现场审核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核,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报考一级建筑师)等相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审核(咨询)点办理相关手续。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

  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参加考试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

  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按附件4规定执行。

  考生应对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报考信息应认真审核,并对报考意见负责。报名审核后及考试后还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抽查复核,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相关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的人员应于现场审核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审核状态,对审核通过者,可进行网上缴费。如超过48小时未审核,请考生及时联系审核(咨询)点确认审核事宜。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16:00(建议避开每日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凭任何一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推荐使用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均可实现网上缴费。网上支付咨询电话95534-6。

  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网上缴费信息和银行卡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和科目务必准确)、缴费成功,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五)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17年5月2日10:00-5月4日16:00在报名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或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的现场审核(咨询)点联系。

  (六)根据沪财预(2016)182号文件有关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

  1.一级建筑师:报名费每人10元,客观题每科65元,作图题每科150元。

  2.二级建筑师:报名费每人10元,客观题每科70元,作图题每科75元。

  (七)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前往现场审核(咨询)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

  五、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仔细阅读“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附件5),按照要求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作图题草稿纸为A2草图纸,按每科目每位考生4张准备,根据考生实际需要下发,考后收回。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后两周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曝光台”栏目公示

  考试结束后还将釆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考生可于8月通过报名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或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一般为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四个月左右,请考生届时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领证通知”栏目或联系审核(咨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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