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证挂靠有风险

时间:2020-11-10 14:13:16 建筑师 我要投稿

一级建造师证挂靠有风险

  导语:挂靠经营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自己的名义或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签订的承包合同,一般应以挂靠经营者和被挂靠单位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最高法院《民诉法意见》第43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施工人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被挂靠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而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不愿起诉的,施工人可作为原告起诉,不必将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列为共同原告。

  建设项目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度,企业如果没有相应资质,就意味着不能参加招投标。为此,企业寻找持证人来挂靠,提高自身资质,“考证族”去考证书,给自己挣到不菲的收入。双方处于各自利益,于是这样的挂靠“潜规则”应运而生,催生了不少考试族,今年南京参加一级建筑师考试的人数达到两万五千人左右。

  证书挂靠利润丰厚

  建筑行业为了满足建筑企业施工资质中对于建造师数量的要求,一些建筑企业寻找一些建造师注册到该公司,而不用直接到该公司上班的行为,这就叫建造师挂靠。市民戴小姐一直在备考一级建造师证,她学的就是土木工程专业,现在在一家建筑公司工作。她告诉记者,“等我考到证了,就把证书挂在现在的单位,单位每年会多支付3万元钱,作为挂靠的费用。”

  “一级注册建筑师(20万-22万)/两年”、“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8万-20万)/三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机电工程)(2.5万-4.5万)/年”……只要在网上搜索,证书挂靠的价格一下子就出来了。在建筑行业,有些证书挂靠费用高得惊人,例如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三年挂靠费用可以达到80万元,公用设备师暖通空调专业的,三年的挂靠费用为六七十万元。

  王先生就是一家装饰公司的老板,他说“有的时候为了承接一个大活,企业里必须具备一定数量的一级或是二级建造师人数,那就要找有证的人来挂靠了,价格一般在一两万元一年吧。这个很好找,有专门的中介公司,不管是需要一级建造师还是二级建造师,一般要求都能满足。”

  按原建设部2007年下发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筑等多个行业按照不同资质,规定了其需要配备的注册人员数量。企业专业资质认证体系和个人职业资格“捆绑”。不少企业为了保级升级,“借用”各种个人职业资格证。

  在网页中搜索“建造师”、“挂靠”等字眼,就会出来很多相关搜索结果,还有专门网站公布挂靠证书目前行情。网站上对于每种证书在今年的行情,热度,以及往年的挂靠行情都有详细分析。

  能挂靠的证书都难考

  记者了解到,今年南京共有两万五千多人报考了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人数比去年多了两成,而一级建造师通过率一般在15%左右。有的培训机构甚至打出,在华东地区一级建造师证的通过率只有8%。

  值钱的证书很难考,例如注册公用设备师考试,还要分专业方向,挂靠费用较高的暖通空调设备专业,仅仅是公共基础课程就包括数学、物理学、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电工电子技术、信号与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工程经济、法律法规。而专业基础课程还有工程热力学、传热学、工程流体力学及泵与风机、自动控制、热工测试技术、机械基础、职业法规。专业课程还包括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制冷与热泵技术、绿色建筑、民用建筑房屋卫生设备和燃气供应。不少专业课老师,考很多年也未必能通过。

  异地挂靠钻空子违法

  证书挂靠是违法行为,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第二十二条》所列“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中包含的“(七)以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十二)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两条款,明确定义建造师挂靠行为属于法规禁止行为。

  根据住建部相关文件规定:证件挂靠在房产开发或建筑企业,本人却不在企业从事相应的工作,属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严惩企业、暂扣或吊销挂靠证书。但建造师挂靠现象确实存在,比较普遍,并不合规。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现在建造师挂靠是要求在注册单位交社保的,有的单位如果与挂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再帮对方缴纳社保,依然可以继续挂靠,而且查处起来也会有很大难度。毕竟人家不去上班,单位愿意给发工资,还缴纳社保,这是单位的'自由。一旦查处起来,难度很大。”

  不过这对于不少已经有了正式工作的人员来说,麻烦了不少。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记者了解到,二级建造师只能挂在本省的单位,那么有的人就把证书挂在这个省的其他地方。

  而一级建造师证,可以挂靠到其他省份,比如在南京考了一级建造师证,在南京有社保,那么则不挂靠南京的单位,而挂靠到上海或者浙江省地区的单位。这样相关部门通过查社保的方式来查违法挂靠,就查不到了。

  此外,挂靠者的风险也很大。一旦挂靠的企业出事了,那么挂靠的从业者也是要负上法律责任。在2009年6月的上海“楼倒倒”事件,项目的监理工程师将个人资质挂靠在施工企业,其本人从未去过施工现场。事发后,他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持证人实际上不参与项目管理,仅挂名项目经理。由于严重危害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一些没有资质的小公司通过挂靠租来各种工程师资格,而实际操作的并不是那些持证人,建出来的工程如何能够保证质量。因此如何能从根源上解决这个问题,不仅仅应该加大监管力度,更应该从制度设定上,减少寻租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