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期间浙江高速公路出行攻略

时间:2016-08-29 编辑:俊炯 手机版

  根据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对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8月28日0时至9月6日24时,浙江省高速公路将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下面来看看小编整理的G20期间浙江高速公路出行攻略吧。

  部分高速公路单双号行驶

  杭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宁波市行政区域内除G1501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线保国寺互通至朝阳互通、S1甬台温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至北仑互通、G15沈海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至台州三门段、S19甬台温复线高速公路、S20穿山疏港高速公路、G9211甬舟高速公路外,其他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

  单双日转换时,已在上述高速公路行驶的机动车允许继续通行。

  载货汽车禁行路段

  杭州市,德清县,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绍兴柯桥区、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上述区域(除以下情况下)禁止货车行驶:

  (一)G15W常台高速公路、S24绍诸高速公路允许过境货车通行;

  (二)夜间20∶00—5∶00,以下高速公路允许货车通行:

  G2501杭州绕城北线(南庄兜枢纽—下沙枢纽)、绕城东线(沈士枢纽—张家畈枢纽); G25长深高速(南庄兜枢纽—青山互通);

  S13练杭高速(桐乡西互通—崇贤枢纽);

  G60沪昆高速(长安互通—沈士枢纽、张家畈枢纽—次坞互通);

  S2沪杭高速(沈士枢纽—乔司枢纽);

  G92杭州湾环线高速北线(胡家兜互通—绕城东枢纽);

  S16杭浦高速(绕城东枢纽—杭州北枢纽)。

  货车在以上两类允许过境通行路段行驶时,禁止从收费站上下高速公路。

  危险品运输车辆禁行路段

  全省行政区域内禁止运输军械物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机动车行驶。浙江省内杭州市行政区域、G60沪昆高速公路绍兴、金华、衢州段,S33龙丽高速公路衢州段和320国道衢州段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行驶。

  高速路网实行远端诱导分流

  为引导原过境杭州载货汽车避开禁止通行区域从外围高速公路绕行,8月28日0时至9月6日24时,高速公路采取分时段诱导措施。

  各个交通枢纽均设置交通诱导标志,请货车驾驶员经过时注意观察,选择行驶路线。

  对闯禁车辆依法严处并劝返

  根据临时交通管理要求,高速交警在收费站、互通枢纽等管控节点,设置相关交通标志,告知前方为交通管控路段,提醒车辆就近驶离高速公路或从高速路网绕行。对违反相关通行规定车辆,高速交警依法进行处罚并予以劝返。高速交警还对闯禁车辆实行违法抓拍。

  如果违法行为人被处罚后,有以下二种情形之一的,民警发现后,将再次处罚:(一)因违反临时交通管理通行规定被处罚后,驾驶人不按指定路线驶离限行区域或未将车辆停放到停车场,仍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

  (二)民警依法处罚后,驾驶人按要求驶离限行区域,后再次驶入限行区域的。

  机动车违反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处罚依据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进入禁限行道路行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处100元罚款,记3分。其他违反禁限行规定的违法行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重要提醒

  8月28日至9月6日,浙江省将对通过省内高速公路绕行杭州及周边禁货区域的载货汽车,实行通行费优惠政策,具体见省级相关部门发布的信息。

  9月正值开学季。高速交警提醒赴杭就读的学生及家长:因杭州峰会9月1日至7日全城放假,尽量安排高铁、动车、客运大巴等公共交通,峰会后赶赴学校报到入学。

  对于外向型出口等生产企业,高速交警敬请关注货车管控政策,提前备足生产资料,规划货物运输安排,以免影响企业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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