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业产业化经营

时间:2020-08-21 20:27:29 经营管理 我要投稿

论农业产业化经营

  引导语:农业产业化经营其实质就是用管理现代工业的办法来组织现代农业的生产和经营。下面是yjbys小编为你带来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80年代中期以来,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呼声越来越高,开始是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种养加、产供销结合,随后又提出农工商一条龙和贸工农一体化,这些做法有一个约定俗成的名称,就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它的含义就是伸长农业的产业链,从田头到市场,把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连结起来。这是世界农业发展的方向,也是中国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趋势。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的机制,推进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变。”因此,我们要以积极的态度,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引导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如何认识农业产业化经营,如何引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本文谈一些看法。

  一、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中国农村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趋势

  农业产业化经营在中国的兴起,有其客观必然性,这是因为:

  1.千千万万的家庭经营的农业小生产需要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国内外大市场连接起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集体公有制的经营方式进行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改革,废除了人民公社制度,改变了集体劳动、统一分配的方式,建立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千千万万的农民家庭成为可以处理自己产品的经济实体。过去人民公社时期,农业生产是集体安排的,产品是集体处理的,加上当时实行的计划经济,主要农产品统购统销,而且农业商品率也不高,所以,没有产业化经营的要求。改革以后,情况就不同了,农民家庭作为一个经济上独立的实体,他需要按照市场信息安排他的生产,他的产品需要有畅通的组织渠道进入国内外市场,而且还要求在加工流通中获得利益来提高农业的效益。因此,农民要求组织起来,进入市场,这就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根本动因。这一种情况,在世界各国都有出现。在西欧有农业生产合作社,在日本有农协,就连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这些国家实行大规模经营的农场主,也需要组织起来进入国内外大市场,而成立各种协会。当然,中国农业有自己的特点,因此,存在不同形式的产业化经营方式。

  2.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了条件。传统的计划经济,对主要农产品实行了垄断性的统一收购,然后,依照规定的渠道投入加工和流通。在这种生产、收购、加工、消费分割的情况下,当然谈不上产业化经营。80年代农村改革,首先放开了水产品和水果的收购和销售。随后大宗蔬菜、肉类、禽蛋、牛奶,以至茶叶、油料、麻类、蚕茧市场的开放,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了体制的条件。首先是一些加工、销售的企业为了稳定货源,便伸向了农业,一些从事专业技术性强的经济作物生产的农民,也自发组织了起来,联手进入市场。

  3.农业商品经济的发展,成了发展产业化经营的强大推动力。在人民公社的旧体制下,超越生产力的生产关系,“大锅饭”、平均分配的方式,不能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没有生产者的责任制,不可能把需要根据动植物生长发育过程加以精心管理的农业生产搞好。因此,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生产发展缓慢,为了解决吃饭这一基本生活需要,只好集中大多数农业资源发展粮食生产,所以,尽管提出“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实际上,粮食生产发展不快,多种经营发展缓慢,有的实际上被挤掉。1978年,我国人均占有的农产品,粮食318.7公斤, 棉花2.3公斤,油料5.5公斤,糖料24.9公斤,肉类9.0公斤,水产品4.9公斤,禽蛋2.6公斤(1980年),水果6.9公斤,蔬菜90.8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34元。在当时农民生活低水平的情况下, 能够提供的商品也是有限的,粮食商品率只有10%左右。但农村改革大大解放了生产力。到1984年,人均粮食占有达到392.8公斤,在这种情况下, 就有条件大力发展多种经营。随后几年虽有波折,特别是粮食生产波动,直接对多种经营产生影响,但总的趋势是全面发展。到1997年,全国人均占有粮食409.7公斤,棉花3.8公斤,油料18公斤,糖料77.8公斤,肉类52公斤,水产品29.8公斤,禽蛋17.5公斤,水果49公斤,蔬菜281.9公斤。 粮食商品率达到30%左右。不少地方畜牧业、水果业、蔬菜业已不是家庭的副业,而是主业,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090元。大量商品的生产和农民经济实力的提高,迫切要求有一个联接市场的组织,从而成为发展产业化经营的强大动力。

  二、目前农业产业化经营主要组织形式的比较

  由于不同产品生产的特点,以及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条件的差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形式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

  1.公司加农户。这是比较普遍,也容易组织的方式。办法是组成龙头企业,用契约(合同)方式和农民连结起来,建立生产基地。龙头企业对农户提供良种和生产资料,进行技术服务,收购农户产品,加工,销售。简而言之,这种方式就是根据当地资源优势,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千家万户,发展支柱产业。近几年在沿海地区发展的外向型畜禽、蔬菜加工项目,在山区发展的水果加工项目,正在发展的优质大米、双低菜籽油加工项目,一般都采取这种方式。这种方式的好处是企业与农户的经济关系简单,企业可以由多种所有制经济实体组成,目前多数是有实力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或外资企业,不少为中外合资,如正大集团在中国对农业的投资,都是用这种方式。由于龙头企业投资者资金雄厚,一般都带有专业性,技术条件好,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的企业多有现成的外销渠道,市场有保障,农民基本上不承担市场风险,所以发展比较顺利。但企业对农民主要是买卖关系,辅以少量利润返还,农民从加工、销售中获利不多。

  2.专业合作社或专业技术协会。这种合作社(协会)不同于以往的社区性合作组织,它是以某种产品的专业生产为特征,由农民自愿组建的。它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以成员共同利益为纽带,通过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联合,形成跨社区的农业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的合作组织,共同走向市场。合作社也有的称专业技术协会,如茶叶专业协会、水果协会、家禽技术协会等。专业合作社(协会)一般采用股份合作制形式。由于中国农民文化科学水平和市场经营能力较低,又处于自发阶段,所以这种方式组织的规模较小,多数地方还处于探索之中。但可以肯定,这种方式将来是有发展前途的,因为它是农民自己的合作组织,实行民主管理,风险共担,利益均沾,在加工、流通领域的收益完全返回农民,所以是受农民欢迎的。

  3.以国家或集体服务组织为依托的产业化经营组织。这几年,国家在地方,特别是在乡镇的技术服务组织开展了从技术服务到参与经营的活动,一些乡村集体组织从加强统一服务出发,也建立了一些经营组织。这些组织与农民结合,以中介组织身份,承担把农民生产和市场连结起来的责任。例如在水果、蔬菜、花卉产区,这类组织都有出现,在湖南湘西就有由农技站组建的专业公司,它一方面向农民提供果苗、农药、肥料和进行技术指导,一方面又代果农销售果品,销后再给果农返钱。这些服务组织只收服务费用,与一个区域的农民建立了固定的关系,为农民服务,加工、销售环节的收益都给了农民。在经济实力差的地区,特别是在贫困地区,这种方式受到农民的欢迎,也产生了很好的扶贫效果,是一种值得提倡的方式。

  三、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改革的产物,目前正方兴未艾。但是,我们对推行产业化经营,要有明确的认识。所谓产业化,不是简单地在农区建一个加工企业就是产业化。同时,也不是一说产业化,都要新建企业。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其实质内容是延长农业的产业链,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同时,又要使农民得到加工、流通领域中的好处,增加农民收益。所以,在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中,要注意下面几个方面:

  1.避免重复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要把第一、第二、第三产业连结起来,这涉及企业关系的重组。我国各地农产品加工企业是比较多的,当然,有的技术落后,设备陈旧需要加以改造,但仍然是可以利用的。所以,在推行产业化经营过程中,要尽量利用现有企业设备。要提倡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民结合,包括加工企业之间的联合和与农民的结合,这样,可以事半功倍,节省投资,又能迅速建立起产业化经营的`格局。

  2.产业化经营各方应该是利益共同体。企业与农民如果停留在单纯的买卖关系上,这不叫产业化经营。而且,如果加工企业与农民只是买卖关系,企业对农民要求贱买,而农民要求贵卖,这种利益冲突必然会影响企业与农民的长期合作,也会使农业加工企业的经济风险加大。所以,要通过入股或严密的契约(合同)关系,把企业和农民连结起来,组成一个稳定的利益共同体。

  3.农业产业化经营要与乡镇企业的发展结合起来。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随着其蓬勃发展,已有相当的基础。在许多地方建立的乡镇企业就是从事产品加工运销的。乡镇企业是农民的企业,特别是乡村集体企业,应该按照加强统一服务的功能,把它发展成为与农民生产相结合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一体化服务组织。特别是我国中西部地区,发展乡镇企业必须立足于当地资源,而不能像沿海地区和城市郊区那样,搞许多工业品的加工制造。所以,在中西部地区发展乡镇企业和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应作为一件事情统一考虑,在经济发达地区也要引导现有的农产品加工、运销企业和农民结合,实现产业化经营。

  四、政府在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责任

  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也是密切城乡关系,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需要,各级政府对此都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同时,要发挥政府的作用,促进和引导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健康发展。在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政府的职能不是去搞“拉郎配”或者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而应该是发挥行政的职能,在规划、指导、扶持、管理上多作工作。

  规划。主要是根据国内外市场的需求和各地的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情况,规划地方产业发展方向,使全国有一个合理的生产力布局,避免一哄而起,重复建设,重复生产,克服和减少生产和建设的盲目性。

  指导。要传递市场信息,帮助产业化经营的各个环节改进生产和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扶持。产业化经营符合农业经济发展方向,符合“三个有利于”的原则,目前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给予扶持推动。产业化经营是企业行为,主要应从信贷和税收上给以扶持。例如,扶持中西部乡镇企业的贷款可以用于支持产业化经营的企业,对新办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一定期限的税收优惠等。较大规模的外向型产业化经营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优先给予自营出口权。

  管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范化管理是十分必要的,可以制订一些不同类型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示范章程和合同文本,帮助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加强内部管理,明确内部各方的责权利,这样也可以减少权益纠纷,有利于纠纷仲裁,以保障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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