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工作
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指静脉采集、现场照相确认时间为2016年6月1日9:00—10日17:30,考生根据自己的计算机水平最多可以报考两个不同科目,严禁考生重复报考同一科目(含在其他省份报考),否则按照违规处理。
二、开考科目
有关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新体系下的证书、科目、课程和教材大纲的具体内容要求,按照《关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体系调整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3] 29号)执行。
2016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开考科目(2013版考试大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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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报名工作顺利进行,本次考试我区使用原有的报名软件进行报名,报名号和准考证号不得重复。
四、获证条件
各科目成绩合格条件和获证条件按照《关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体系调整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3] 29 号,见附件)文件要求执行。
五、考试时间
2016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开考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9月27日,共四天。请各考点根据本考点满足机考要求的计算机数量等条件确定考试的报名人数上限。
六、数据上报
报名结束后,各考点须在2016年6月24日前及时将编排完考场后的报名库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