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单位绩效考核方案

时间:2021-04-14 17:30:51 绩效管理 我要投稿

行政机关单位绩效考核方案

  绩效考核应该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与考核,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情感因素的影响。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关于行政机关单位绩效考核方案,欢迎阅读。

行政机关单位绩效考核方案

  第一部分  综合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办公室工作

  卫生管理(25分)

  1、环境卫生。(5分)室外环境要经常清扫,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发现一次扣2分。

  2、办公室卫生。(5分)办公室要干净整洁、放置有序,无乱放、乱堆、乱挂现象。发现一次扣2分。

  3、食堂卫生。(4分)厨具、餐具摆放整齐,及时清洗,物见本色,无老鼠、苍蝇、蟑螂等虫害。发现一次扣1分。

  4、卫生间卫生。(4分)厕所无蚊蝇、无异味、无杂物、无污渍,有纸巾和清洗用品。发现一次扣1分。

  5、宿舍卫生。(4分)室内空气清新,物品放置有序,干净整洁,无乱摆、乱放现象。发现一次扣2分。

  6、库室卫生。(3分)物品按类存放,摆放整齐,无乱堆、乱放、乱拉现象。发现一次扣1分。

  安全保卫(15分)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2分)有安全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行动预案。没有建立组织或组织不健全扣1分;无应急行动处置预案扣1分。

  2、加强重点部位管理。(2分)经常对防火、防盗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火灾或盗窃事故按0分计算;文件材料随处乱放未归档扣1分;贵重物品没有采取安全措施扣1分。

  3、重视群众信访工作。(2分)群众来信来访要专人负责,工作态度要端正,做到热情、耐心、细致。来信来访未及时处理,造成一定影响的扣1分;因接待不周或处理不当,造成群众越级上访,被上级督查督办的扣2分。

  4、建立健全值班制度。(5分)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双人双岗”制度,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随时处置突发情况。值班期间脱岗,发现一次扣2分;夜间无人值班,发现一次扣5分;重大节假日无领导带班,发现一次扣2分;出现投诉举报或其它紧急情况,因处置不及时、不到位,造成一定影响的扣3分。

  5、落实车辆管理制度。(4分)车辆必须指定专人驾驶,严格落实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杜绝各种交通事故。私自动用车辆,发现一次扣3分;因公发生事故,负次责的扣1分,负主责扣2分,负全责按0分计算;酒后驾车,发现一次扣4分;公车私用,造成事故的按0分计算,并由个人承担一切责任。

  业务工作(60分)

  1、信息。(15分)全年对各单位上报信息以采用量作为考核标准。按照综合科室和业务科室的界定,综合科室(人事科、纪检科、宣教科、财务科、法制科、信息中心、12315指挥中心)上报信息被局《工作信息》采用6条、被市监管委《政务信息》采用1条(财务科除外);除综合科室外的科室为业务科室,业务科室上报信息被局《工作信息》采用12条,被市监管委《政务信息》采用6条(消协、劳协各2条);基层所包括稽查大队(不含质检所、药检所、计量所、锅检所)上报信息被局《工作信息》采用12条,被市监管委《政务信息》采用2条;质检所、药检所、计量所、锅检所上报信息被局《工作信息》采用6条,被市监管委《政务信息》采用1条。各单位上报信息被局《工作信息》、市监管委《政务信息》少采用的,年终考核时按相应比例进行扣分。

  2、简报。(20分)全年对各单位上报简报以采用量作为考核标准。按照综合科室和业务科室的界定,综合科室(人事科、纪检科、宣教科、财务科、法制科、信息中心、12315指挥中心)上报简报被局《工作简报》采用2期;除综合科室外的科室为业务科室,业务科室上报简报被局《工作简报》采用3期、被市监管委《市场监管简报》采用1期(消协、劳协除外);基层所包括稽查大队(不含质检所、药检所、计量所、锅检所)上报简报被局《工作简报》采用2期,被市监管委《市场监管简报》采用1期;质检所、药检所、计量所、锅检所上报简报被局《工作简报》采用1期,被市监管委《市场监管简报》采用1期。各单位上报简报被局《工作简报》、市监管委《市场监管简报》少采用的,年终考核时按相应比例进行扣分。

  (各单位上报的重要信息,经业务科室统一整理后,作为《要情专报》被市局采用的,业务科室和基层所同时加分。)

  3、调研。(8分)全年对各单位上报调研以采用量作为考核标准,取消上报量作为考核的标准,局《调研专刊》采用1篇,未被采用扣8分。优秀调研由局推荐到市监管委或总局刊登的,酌情给予加分。

  4、档案。(10分)按时完成档案归档、录入工作,切实提高使用效率,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档案未及时装订或未及时入卷,发现一次扣2分;档案书写潦草、要件不齐全,发现一次扣2分;档案因管理不善,出现损坏等问题,发现一次扣2分;档案室堆放杂物或无关物品,发现一次扣2分;档案借阅制度不健全,没有借阅登记签字,发现一次扣2分。

  5、理论学习。(7分)按照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的要求,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规定的学习内容,有计划、有登记、有考核、有讲评。没有制定学习计划或计划不落实扣2分;没有考核或考核登记扣1分;没有学习笔记或记录不全扣2分;没有结合实际撰写心得体会扣2分。

  二、宣教工作

  1、各单位及时向宣教科报送《思想政治工作专刊》素材,全年至少采用2篇。(20分)少采用按比例扣分。

  2、除综合科室、信息中心外,各业务科、监管所、专业技术检测机构和稽查大队全年至少向宣教科提供有价值的电视新闻宣传素材3条(以电视播出为准)。各业务科、稽查大队全年至少向宣教科提供聚焦市场监管简讯2条和专题1个(以节目播出为准)。(30分)少完成1条扣10分。

  3、除综合科室、信息中心外,各业务科、监管所、专业技术检测机构和稽查大队全年至少提供或自行向报社投送有价值的报刊宣传素材2条(以报纸刊登为准)。(30分)少完成1条扣15分。

  4、宣教科要求上报的有关材料。(20分)少报一次扣1分。

  三、人事工作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禁止迟到、早退或中途擅自离岗。符合标准,记10分。发现一次上述问题扣本人所在单位1分,并对违规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禁止在工作期间嬉笑打闹、吃零食、玩电脑游戏等;严禁串科室闲聊或在工作时间处理个人事项。符合标准,记10分。发现一次扣本人所在单位1分,并对违规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3、分局召开各种会议,参加人员应按时到会,不得擅自离场、擅自变更参会人员;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和规定。符合标准,记20分。不符合要求,发现一次扣本人所在单位1分,并对违规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4、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符合标准,记20分。无故不上班或不参加会议,发现一次扣本人所在单位1分,并按照考勤制度规定扣减违规人员相应的经济待遇,情节严重的按照公务员管理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5、及时完成人事科安排的干部管理、公务员考核、奖惩等工作。完成记10 分,一项未完成扣2分;

  6、做好本科所管辖的退休干部和遗属的管理工作。完成记10分,出现一户上访到分局的扣1分,出现一户上访到市局的扣2分;

  7、及时准确完成人事科布置的各种报表、考勤、登记表。完成记10分,迟报或未报一次扣1分;

  8、完成人事部门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完成记10 分,一项未完成扣2分。

  第二部分  对机关科室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办公室

  日常工作(40分)

  1、信息简报。(10分)年内上报市监管委信息80条,采用30条;上报区政府信息60条,采用20条;上报市监管委简报12期,采用4期,少报或不采用1期扣1分。全年上报调研材料1篇,未报扣2分。

  2、档案管理。(10分)按照服务窗口的规定,达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并按时完成归档、录入工作。有一项不完成扣2分;出现投诉现象,经确认一次扣2分。

  3、安全保卫。(5分)全年进行四次安全大检查,每季安排一次,突出防火、防盗、防车辆事故,发现问题予以通报整改。有一次未完成或未达到要求扣1分。

  4、司机管理。(5分)负责直管司机的安全教育工作,全年做到安全无事故。出现一次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扣5分。

  5、食堂管理。(5分)负责机关人员的伙食保障,按照卫生、营养、节约的要求,做到就餐人员满意、无食物中毒。出现一次食物中毒现象扣2分。

  6、环境卫生。(5分)督促各单位按要求完成卫生清整工作,被上级发现一次不合格扣1分。

  重点工作(50分)

  1、提案处置。(15分)按时完成人大、政协的提案处理工作。有一件未完成扣6分。

  2、来信来访。(15分)按时完成信访件的处理工作。有一件未及时完成扣5分。

  3、文件收发。(10分)及时准确收发文件,能够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呈阅,确保不延时、不误事,并能够按领导指示落实。有一次出现质询扣2分。

  4、推动基层工作。(10)加强对基层基础建设的检查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扎实推动等级工商所硬件建设,确保基层工作持续不断地开展,有一次未完成扣2分。

  服务基层工作(10分)

  1、信息员培训工作。(2.5分)每年组织一次信息员培训,并按要求上报信息。未组织或不落实扣5分。

  2、开展基层调研活动。(2.5分)每年开展一次调查研究活动,并开展优秀调研成果评选,调动基层撰写文章的积极性。未按时完成扣5分。

  3、扎实抓好党的建设。(5分)每年组织一次党支部书记培训,提高支部书记的能力素质;建立“联述联评联考”长效机制,认真抓好“六好组织六好党员”评选活动。有一项未完成扣2分。

  二、宣教科

  1、积极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工作,配合各项教育活动全年至少完成思想政治工作专刊20期、新闻快讯20期。(10分)未完成按规定比例扣分。

  2、按照区委宣传部的安排部署,抓好 “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系列活动的同时抓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10分)未完成按规定比例扣分。

  3、按照分局要求与相关科室配合,从提高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出发,牵头抓好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好全局业务考试。(20分)未完成按规定比例扣分。

  4、按照市监管委和局党委相关要求牵头抓好基层所建设。(10分)未完成按规定比例扣分。

  5、加强对外宣传工作。与区电视台合作办好“聚焦市场监管”专题节目,在各类报刊上每月上稿不少于2篇,全年不少于30篇;全年电视、广播新闻播出不少于50条。(20分)未完成按规定比例扣分。

  6、积极做好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建立学习制度,按月制定学习计划,并按党委要求组织好集中学习。(10分)未完成按规定比例扣分。

  7、积极做好工会职工之家和各基层所职工小家建设,按照津工发(2015)5号文件精神,做好职工生日卡和传统节日慰问品发放等职工福利工作,适时组织好文体活动不断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积极做好职工工会卡的统计发放工作,做好互助基金理事选举、章程修订、新会员入会以及互助基金发放等各项工作。(10分)

  8、积极做好共青团、妇联各项工作。(10分)未完成按规定比例扣分。

  三、人事科

  1、完成公务员考核、奖励工作。完成记20分,未完成不得分;

  2、规范干部任用程序,及时准确填报干部记时登记系统。完成记 10分,未完成不得分;

  3、完成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完成双拥、统战、关工委、献血办等工作。完成记20分,一项未完成扣1分;

  4、完成全局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以及干部管理等工作。完成记20分,未完成不得分。

  5、完成干部考察工作。完成记20分,未完成不得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记 10分,未完成不得分。

  四、纪检科

  1、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按照市监管委和区纪委要求,下发反腐倡廉学习菜单,《廉政视点》刊发20期。完成记10分。少完成一期扣1分。

  2、落实日常制度考核。会同相关科室不定期进行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并通报检查情况。完成记15分。一次未按要求落实扣1分。

  3、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对监管所电话问卷调查情况进行回访,每月120户。向区纪委报送行政服务对象名单,每月55户。完成记15分。一次未按要求落实扣1分。

  4、组织局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和一般干部职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承诺书)。完成记10分。未完成扣10分。

  5、按照局里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指导完成述职述廉工作。完成记10分。一项未完成扣1分。

  6、抓好“两个风险”防范工作。指导排查风险点,充实完善防范措施。完成记10分。一项未完成扣1分。

  7、落实投诉核查工作。对投诉举报件依法核查,在规定时限完成核查工作,保证件件有结果。完成记15分。一项未按要求落实扣1分。

  8、督查督办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市监管委、区委区政府和本局提出的督查督办事项,留有记录,并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情况上报督办部门完成记15分。一件未完成扣5分。

  五、财务科

  1、拟订适合本局的财务制度,完成记10分,未完成扣2分;

  2、按时按要求完成本局预、决算的编制、执行、上报工作,完成记20分,未完成受催报扣1分;

  3、严格执行本局财务收支及管理制度,接受上级审计,未出现问题记15分,受通报扣5分;

  4、做好本局资金的调剂使用工作,确保各项经费合理分配,完成记10分,未完成扣2分;

  5、上半年完成对各基层所和下属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培训,完成记10分,未完成扣1分;

  6、检查3个下属事业单位账目,写出检查报告,完成记10分,未完成扣1分;

  7、做好本局干部职工工资发放及公积金缴纳工作,完成记10分,未完成任一项扣0.5分;

  8、完成本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或专项工作,完成记15分,未完成扣1分。

  六、投诉举报中心

  1、加强对基层所专管员的培训及指导工作,全年不少于两次集中培训、并坚持全年不少于两次下基层现场指导,完成得20分,一次未完成扣4分。

  2、做好12315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强化“三化三制度”的落实,对案件及时分拨,严把案件数据录入,并把重点放在提高“三率”上,确保“及时率”、“准确率”和“满意率”三个百分百。完成计40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2分。

  3、加强12315四个平台建设,重点放在对直通企业和12315维权服务站的发展和建设上,充分发挥行政指导和行政约谈的作用,全年行政指导不少于4次,完成得30分,一次未完成扣5分。

  七、信息中心

  1、完成三局合一后办公网络、设备和相关办公、业务、政务网络整合。制定本年度网络改造规划,计算机及相关办公设备更新计划,并按计划分步实施。完成记20分,未完成扣1分。

  2、推进信息化与各项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对“三证合一”系统、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单兵执法系统等系列重点项目的推广应用。完成记15分,未完成扣1分

  3、组织完成各类信息系统的应用培训,培养2名信息技术管理人员,完成记15分,未完成扣1分。

  4、建立、完善委系统统计报表软件、数据分析等功能性软件。完成记10分,未完成一项扣1分。

  5、做好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分类监管系统的维护和权限调整工作,通过软件系统进行信息抽查。完成记10分,未完成一项扣1分。

  6、完成全局所有信息设备、主干网络的维护维修和保养工作,加强全局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年内进行两次检查。完成记15分,未完成扣1分。

  7、完成市、区两级政务内网信息系统整合,按时完成信息上报、政民零距离和信箱投诉回复。完成记15分,未完成一项扣1分。

  八、法规科

  1、做好以区局名义做出的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工作。做到程序合法、退卷及时。完成记30分,一案一卷未达标扣1分。

  2、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程序。确认执法主体资格;规范执法办案文书;统一行政处罚文号,推行案件主办人责任制。完成记20分,一项未完成扣2分。

  3、做好法制员业务培训,全年不少于二次。完成记10分,少完成一次扣2.5分。

  4、组建局“行政处罚案件评审委员会”,做好案审会的日常工作。完成记10分,未完成不计分。

  5、以编辑下发《法制指导专刊》形式指导全局执法工作,全年刊发不少于12期。完成记15分,少刊发一期扣1分。

  6、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记15分,未完成不计分

  九、个私协会

  1、按照个私协会《章程》的要求,完善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常务理事、理事。(完成 20分)

  2、进一步扩大融资工作的宣传面,深入企业了解企业融资需求。全年完成融资4900万。(完成 30分)。

  3、组织开展企业间观摩交流活动,加强民营企业家互学互助,团结合作。(完成 30分)

  4、组织会员企业3-5家,参加民营企业用工招聘会。(完成 20分)

  十、消费者协会

  1、认真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工作,并达到市协规定的量化考核标准,案件办结率97%以上。完成记20分,每差一件或一个百分点扣1分。

  2、组织开展消费教育,重点抓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教育活动;发布消费警示4期;建立消费教育学校(基地)3个,并组织开展教育活动;面向消费者、经营者举办专题讲座2次;根据市消协安排动员组织消费者参与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网上调查工作;完成记30分。每差一项扣6分。

  3、开展市场监督检查活动,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代表对食品企业开展消费体察活动1次;对汽车4S店、家电售后服务、家装行业进行规范指导;按照市消协统一安排,积极与市消协和基层分会联动,开展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服务行业霸王条款的点评;完成记24分,差一项扣8分。

  4、完善大消保体系建设,对全区涉及消费纠纷受理的部门逐一走访,建立联络平台,形成消费无缝对接;与杨村街社区集中办公大厅联合共建,为社区消费者搭建咨询投诉维权平台;加强对基层分会的指导与培训,年深入各基层分会指导工作2次;利用OA网发布消协动态10期,落实培训内容、进一步提高分会整体消费维权水平。完成记12分,差一项扣3分。

  5、加强廉政学习教育,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强化主体责任,签订廉政责任书,互相监督;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确保每个人不出现廉政问题。完成记9分,差一项扣3分。

  6、完成市消协和监管局局交办的其它工作。完成记5分,未完成不计分

  十一、稽查大队

  1. 严格按程序办案,完成分局下达的案件和罚没款指导指标,确保全年无复议变更或行政败诉案件。完成记40分,超指标或未完成按分局规定加、减分。

  2. 认真开展“煤炭”、“治超”“黑网吧”“药品”、“医疗器械”等各类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完成记10分,未完成一项扣1分)

  3.罚没物资及时上缴入库,并有专人负责登记,有登记本。(完成记10分),案件及时归档录入(完成记10分,每差一件扣0.1分)

  4.指导基层办案及网上录入工作。(完成记10分,每出现一次指导不及时扣1分)

  5、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协作,及时移送与接收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完成记10分, 每出现一次指导不及时扣1分)

  6、全年完成两次稽查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完成记10分, 未完成一次扣2分)

  7、完成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记10分, 未完成一次扣3分)

  十二、竞争执法科

  1、严格按程序办案,完成区局核定的业务量,每差一个百分点扣1分,全年无复议变更或行政败诉案件。完成记60分。

  2、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及时指导监管所协调公安机关取缔传销窝点。此项工作完成计10分。

  3、加强对区内直销企业监督管理,对区内有活动的直销企业建立相应的直销管理档案。完成计10分;档案未建立扣4分。

  4、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书面材料,案件归档齐全、整理有序、保管规范;罚没物资建立台帐,帐目清楚,处理及时。此项工作完成记8分,未完成不记分。

  5、积极指导办案部门查办竞争类案件,及时完成法律定性工作;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针对专管员的业务(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查办竞争执法类违法案件)培训活动,完成计10分,未完成不记分。

  6、积极完成市局、分局交办的临时任务,配合兄弟区县、外省市行政机关的协查办案工作。此项工作完成记2分,未完成的每件扣0.2分。

  十三、药品化妆品科

  1、每年年初召开药品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风险排查例会;按照局工作要求,制定全年监管计划、各项工作方案,每月做到及时汇总上报,完成记10分,少完成一项的扣1分。

  2、对主管监管工作的监管所所长、监管员进行工作培训。完成记10分,少完成一次扣0.5分。

  3、按照计划完成药化生产、经营企业年度监督检查,完成记10分。少完成1%扣0.5分。

  4、完成国家总局及市场监管委的抽样任务,完成记10分,少完成1批次扣0.1分。

  5、完成本年度700例药品不良反应收集、评价工作,完成记10分。少完成1例扣0.5分。

  6、完成放心药厂、放心药店的审核、评比工作记10分。误评判一户扣0.1分

  7、对12个所的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督导。完成记10分。少发现一户未检查扣0.1分。

  8、完成本年度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初审工作,完成的10分,未完成一户扣0.1分。

  9、严格落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100%签订承诺书,强化药品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制度的落实,台账建档率达到100%,完成记10分。发现一户未签订的扣0.1分。

  10、完成全年临时各项专项治理工作,按照要求完成的记10分。少完成一项扣1分,完成的效果较差扣0.5分。

  十四、医疗器械科

  1、每年年初召开医疗器械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风险排查例会;按照局工作要求,制定各项工作计划(方案)、总结。完成记10分,少完成一项扣2分。

  2、对主管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监管所所长、监管员进行工作培训。时间分别为年度报告开始前10日内和年度报告结束后的10日前,完成记10分,少完成一次扣5分。

  3、完成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年度监督检查覆盖率85%以上,完成记10分。少完成1户扣0.1分。

  4、完成国家总局及市场监管委的抽样任务,完成记10分,少完成1批次扣0.1分。

  5、网上收集、编辑、公示、汇集工作,完成记10分。少完成1项扣0.5分。

  6、完成放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审核、评比工作记10分。误评判一户扣0.1分

  7、对12个监管所的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督导。完成记10分。发现一户未检查扣0.1分。

  8、完成本年度650例以上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收集、评价工作,完成的10分,少完成一例扣0.1分。

  9、严格落实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100%签订承诺书,强化企业遵纪守法意识,完成记10分。发现一户未签订的扣0.1分。

  10、完成全年临时各项专项治理工作,按照要求完成的记10分。少完成一项扣1分,完成的效果较差扣0.5分。

  十五、特种设备科

  1、本辖区特种设备万台死亡人数低于总局下达的控制指标,完成记10分。高于总局指标不得分。

  2、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100%,完成记20分。少完成1%扣0.5分。

  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100%,完成记20分。少完成1%扣0.5分。

  4、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95%以上,完成记20分。少完成1%扣0.5分。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98%以上,完成记10分。少完成1%扣0.5分。

  6、特种设备事故结案率和投诉举报及时处理率100%,完成记10分。少完成1%扣1分。

  7、完成全年临时各项专项治理工作,按照要求完成的记10分。少完成一项扣1分,完成的效果较差扣0.5分。

  十六、质量科

  1、开展品牌创建工作,通过天津名牌产品认定数量为20个以上(含20个),完成记20分,少完成一个扣1分;

  2、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攻关,向市监管委推荐质量攻关项目不少于3个,完成记10分,少完成一个扣3分;

  3、开展对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年审工作,完成记30分,少完成一个扣0.5分;

  4、对机动车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至少每半年一次,完成记10分,少完成一次扣5分。

  5、按季度开展质量状况分析,完成记10分,少一次扣2.5分。

  6、开展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专项治理工作,按照要求完成的.记20分。少完成一项扣0.5分。

  十七、市场科

  1、做好区级“文明诚信市场”考核认定工作。严格制定文明诚信市场评比活动方案,指导基层所开展评比工作。至少培育一个具有影响力的大型农贸市场,进入“市级文明诚信市场”行列。完成记9分,未完成一项扣3分。

  2、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启动有宣传,活动有方案,阶段有总结,统计有报表。完成记16分,未完成一项扣4分。

  3、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进行抽检,完成复合、复混、控释、尿素四大类品种不少于50个批次化肥的抽检工作。完成记15分,每少一个批次扣0.1分。

  4、配合市监管委对农资市场监管系统软件进行更新。完成对现有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软件进行修改、统计工作。完成记10分,未完成一项扣5分。

  5、对汽车销售、旅游服务、供电、供热、供气等行业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进行规范。开展好对特殊行业不公平格式合同专项整治行动。完成记10分,未完成一项扣5分。

  6、完成12至13年度守重单位复查和14至15年度申报企业培育工作。对12至13年度“守重”企业进行跟踪考核和日常监管。完成记10分,每少一项扣5分。

  7、深入开展“红盾网剑”行动,对全区670家电商企业进行全面网上巡查。完成记10分,未完不计分。

  8、进园区、入企业开展网络监管调研活动,形成一篇有价值、有影响力的调研报告。完成记10分,未完不计分。

  9、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完成市局、分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完成记10分,未完成一项扣2分。

  十八、行政审批科

  1、严格落实《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及国务院明确保留的审批事项;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核准,确保实现一天一照一章,推进三证合一工作;数据录入按照市局《录入数据指标标准和录入规范》进行; 5月份完成企业示范文本的制定,通过电子文本下发乡镇园区,并利用许可中心大厅做好社会公示。完成记20分,每项未完成扣3分。

  2、结合登记改革,做好登记人员业务轮训工作4期,并做好园区招商人员培训全年不少于6期。工商所干部培训2期。下发业务指导专刊2期。完成记15分,少完成培训一次扣1分。

  3、做好大项目服务。对市、区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主动对接,帮助解决登记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完成记5分,未完成一项扣1分。

  4、按照窗口单位服务规范要求,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做到“首问责任制”及“一次性告知”,廉政及投诉零违纪,争创文明服务窗口。完成记10分,出现一次此类现象扣0.5分。

  5、按时完成市场主体发展报告的撰写,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完成记10分,未及时完成一次扣1分。

  6、做好档案扫描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扫描任务,并做好与档案室的移交工作。同时确保与市局及其他分局的档案迁移工作顺利完成。完成记10分,发现一户未扫描或未移交扣0.5分。

  7、做好餐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审批工作。全年完成5家医疗器械批发、37家药品零售、210家餐饮企业换证工作和130余家药品零售企业转型升级的证照审批工作。完成记15分,未完成一项扣1分。

  8、完成日常组织机构代码的管理及代码证的换发、年检、注销、变更等工作。推行组织机构代码证网上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完成食品、特种设备等登记工作,完成记15分,少完成一项扣1分。

  十九、企业监管科

  1、对主管监管工作的所长、监管员进行企业年度报告、异常名录、即时信息抽查、信息公示等方法步骤、操作规程、网上运行工作培训,时间为2015年6月30前,完成记15分;少完成一次扣5分。

  2、完成企业年度报告85%以上、农专社年度报告85 %以上、个体年度报告75%以上,完成记10分;少完成1%扣0.5分。

  3、网上收集、编辑、公示、汇集工作,完成记10分;少完成1项扣0.5分。

  4、完成异常名录的审核、公示记10分;误纳入一户扣0.5分。

  5、网络责任人管辖区域市场主体、新开市场主体分拨、认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完成记10分,少发现一户未分拨、未认领扣0.5分。

  6、对12个所的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完成记15分; 发现一户即时信息责改后未公示扣0.5分,发现一户异常名录未公示扣0.5分。

  7、完成各所年度报告抽查的初审,记10分;少一户扣0.5分。

  8、完成无照经营治理工作,完成记10分;发现一户重点行业无照的扣0.5分。

  9、完成全年各项临时性专项治理工作,按照要求完成的记10分;少完成一项扣0.5分。

  二十、商标广告科

  1、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提供商标注册、广告等服务,年内引导企业申请商标注册1200件以上 ,记25分,其中,完成商标申请任务记15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证明商标完成3件记10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2、申报天津市著名商标5件以上、培育驰名商标2件。记20分,少申报或少培育1件按比例扣分。

  3、指导31件到期的著名商标企业按时参加延续认定,记20分,少延续认定1件扣1分;因企业自身原因而未被延续认定不扣分。

  4、对各所商广监管员进行商标、广告法律法规及办案知识培训,记15分,不培训不得分。

  5、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记20分,1次未达到要求扣5分。

  二十一、消保科

  1、指导督促工商所在本辖区内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并按阶段督察各所专项治理工作完成情况,完成得40分,有一项未完成扣2分。

  2、加强对基层所各项工作的指导和督察,全年不少于四次下基层现场指导,完成得20分,一次未完成扣4分。

  3、加强对服务行业预付卡销售情况治理工作,对预付卡销售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完成得20分,完不成不得分。

  4、完成以消保维权工作有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基层所专管员的培训;完成得20分,完不成不得分。

  二十二、标准化科

  1、在5至7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提交的符合《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的企业产品标准应予办理备案,完成记20分,少完成一次扣1分。

  2、对要求提供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导的单位,在10个工作日给予答复,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完成记20分,少完成一次扣1分。

  3、对咨询条码事宜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提供帮助和指导,完成记10分,少完成一次扣1分。

  4、完成每季度标准化工作分析报告,完成记20分,少完成一次扣5分。

  5、完成每月标准化月报表,完成记10分,少完成一次扣1分。

  6、按时完成全年临时各项专项工作,完成记20分,少完成一次扣1分。

  二十三、计量科

  1、指导基层监督所安全计量日常巡查工作,查看有关资料,记20分(每季度至少抽查指导一个基层监督所,并有相关记录,每少一次扣1分,记录不完整扣0.5分)

  2、做好5.20世界计量日、9.19计量为民服务日宣传服务工作。记20分,少活动一次扣5分。

  3、完成好今年2个年耗标煤5000吨以上企业能源计量审核验收工作。记20分,未完成不得分。

  4、对计量器具制造许可企业的日常监督巡查。记20分,少一次扣1分,无巡查记录扣1分,记录不完整扣0.5分。

  5、组织指导各基层所积极做好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完成记20分。查看有关资料,实地检查(未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计划扣1分,每次开展专项治理的文字档案资料不完善扣0.5分,每次专项整治的情况总结少报一次扣1分,巡查记录不完善扣0.5分)。

  二十四、食品监管科

  (一)基础工作(共20分)

  1、草拟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方案,及时汇总发布各项监管信息。分值10分。未及时制定相关计划的每次扣1分,未汇总数据的每次扣1分,未及时发布信息的每次扣1分。

  2、做好日常信息、数据、总结、报表的汇总及上报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分值5分。未指定专人负责扣2分,漏报、误报1次扣1分。

  3、做好与市监管委各相关处、所的工作对接,及时参加活动、会议,领取并传达工作。分值5分。未做好工作对接的每次扣1分,未及时传达部署工作的每次扣1分。

  (二)日常工作(共30分)

  1、按照上级计划表,组织推动食品安全“5210”、惠民工程等系列工程中相关项目。 分值5分。未做好工作对接的每次扣1分,未及时传达部署工作的每次扣1分。

  2、牵头开展“放心奶”工程,乳制品企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100%; 分值5分。未制定方案计划的扣2分,监督抽查指标不达标的扣3分。

  3、确保辖区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产品合格率92%以上;分值5分。指标不达标,每差1点扣1分。

  4、牵头规范辖区保健食品生产加工行为,企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100%;分值5分。未制定方案计划的扣2分,监督抽查指标不达标的扣3分。

  5、组织对辖区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安全状况不定期抽查,每半年抽查企业15家以上。分值5分。未制定方案计划的扣2分,监督抽查数量不达标的每家企业扣0.2分

  6、组织对辖区重点餐饮单位(特大、大型、配餐、学校工地食堂、餐具消毒、提供集体用餐服务单位)等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不定期抽查,每半年至少1次,全年检查企业60户次以上。分值5分。未制定方案计划的扣2分,监督抽查数量不达标的每家企业扣0.5分。

  (三)监督抽检(共20分)

  1、积极组织安排年度生产行业监督抽检工作,对区内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验及风险监测300批次以上。分值5分。未制定方案计划的扣2分,未完成监督检测数量的,每批次扣1分。

  2、组织安排2015年度保健食品国抽、快检,组织开展年度市级监督抽检。 分值5分。未制定方案计划的扣2分,未完成监督检测数量的,每批次扣1分。

  3、组织指导全局流通食品抽检、速检工作。除完成市局计划外,年内完成食品抽检300个批次,指导各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每季度至少一次。分值5分。未制定方案计划的扣2分,记录不完整扣2分,指导速检次数不够的每少一次扣1分。

  4、组织开展年度国家级餐饮业风险监测,组织开展本市餐饮业日常监督抽检。分值5分。未制定方案计划的扣2分,记录不完整扣1分,未完成检测数量的扣2分。

  (四)专项工作(共20分)

  1、指导各所开展业务监管巡查培训工作。确保全区内业务监管巡查培训率达到100%。分值4分。无具体的培训计划扣1分,无培训教程扣1分,未留存培训材料和影音资料扣2分.

  2、组织开展各类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建设工作,开展各类示范企业创建、交流和回头看工作。分值4分。无计划总结的扣1分,无会议、汇总的扣1分,无创建材料和影像材料的扣2分。

  3、组织指导各所,积极部署安排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值4分。未及时传达工作要求扣1分,未制定方案计划扣1分,未进行总结汇总的扣2分。

  4、确保投诉举报处理率100%,对质量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按时限、按程序分拨、督办、上报。安排做好重要时段、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分值4分。未制定应急方案扣1分,未按规定流程布置举报投诉处理工作的扣1分,未安排部署重要时段、重大活动的保障工作的扣1分,未进行事故分析上报工作扣1分。

  5、完成市监管委、食安委、武清局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及时组织开展或做好工作分拨。分值4分。未开展或分拨的扣1分。每项工作未落实扣0.5分,未进行全年各类临时性工作汇总的扣2分。

  二十五、食品综合协调科

  1.协助政府制订全区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以文件名义下发,年内抓好落实工作。3月底前完成计划记15分,未制定计划扣15分,未按期制定酌情扣2到5分;年内组织两次以上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推动会,记10分,少完成一次扣5分。

  2.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协助明确和完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重点专项制度。一是修改和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二是修改和完善《食品安全委员会应急预案》,三是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会议制度》。完成上述三项内容记15分,少完成一项扣5分。

  3.协助区政府组建区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指导各镇街食安委及办公室机构组建工作,明确具体职责。两方面内容共计20分,未完成一项扣10分。

  4.协调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工作。重大节日保障和检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食品专项整治,全年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不少于4次,共计20分,少一次扣5分。

  5.开展食品安全调研工作。开展对全区食品行业基本情况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调查、研究工作,全年完成两篇以上调研报告,共区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参考。完成两篇记20分,少完成一篇扣10分,受到领导好评酌情加分。

  第三部分 对市场监管所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办公室工作

  1、所容所貌良好,办公区域划分合理。(20分)未按统一规定悬挂牌匾、标志、消费者申诉站标牌等扣5分;所内各对外办公窗口没有指示标志扣5分;办公区域划分不合理,办公场所标识不统一,铭牌不美观规范扣5分。

  2、设立市场监管(质检所、药检所、计量所、锅检所)所综合服务厅和专用档案室。(20分)综合服务厅未提供办事指南扣5分;未配备便民服务设施扣5分;没有建立独立的档案室,对各类档案未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扣5分。

  3、办公设备齐全配套,行政执法装备保障有力。(20分)未配备电话、传真、电视、办公用柜及档案专柜等必要办公设备扣5分;未配备相应数量的台式微机、打印机或便携式电脑扣5分;未装备必要的摄影摄像(照相、录音)等设备扣5分。

  4、办公环境整洁优美,工作秩序良好。(20分)办公用品、报刊、书籍及生活用品,未摆放整齐、统一、有序扣5分;没有落实卫生责任制,门窗、墙壁、桌面、柜台不整洁,地面有积灰、纸屑、烟头、痰迹扣5分;室内、室外未因地制宜种绿、布绿,美化环境扣5分。

  5、文化生活设施健全,功能使用良好。(20分)没有设立专用的图书资料室、文体娱乐室、会议室等扣5分;各室设备不够齐全,不能满足日常工作和生活需要扣5分;食堂、淋浴、供冷、供暖等生活基本设施不配套,功能使用不完善扣5分。

  二、宣教工作

  1、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各项教育活动。所内思想政治工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20分)未完成按规定比例扣分。

  2、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按照局相关要求,结合本所实际,从提升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出发,组织好业务学习,有计划、有教案、有登记、有笔记、有考核。(30分)未完成按规定比例扣分。

  3、建立干部个人培训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考勤、考核方式、考试成绩。培训档案详细记录个人参加业务培训情况。(10分)未完成按规定比例扣分。

  4、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业务科室组织的对口培训,在对口科室和局组织的培训考核中,成绩合格。一人未达到要求扣2分。(20分)

  3、坚持监管所会议制度,按照相关要求所长办公会、所务会记录齐全。(10分)未完成按规定比例扣分。

  4、按照基层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按时、按标准落实基层规范化建设的各项内容。(10分)未完成按规定比例扣分。

  三、纪检工作

  1、落实党风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局下发的廉政教育资料,做到每月学习笔记规范、全面。共10分,检查发现1人次学习笔记不全,扣0.5分。

  2、落实服务质量征求意见制度。每月电话问卷调查不少于10户、报送服务对象不少于5户、填写征求意见测评卡不少于40户、深入企业走访不少于1次,工作记录齐全规范。完成记15分,资料不规范、不齐全的一项扣1分。

  3、落实述职述廉制度。按区局统一安排开展述职述廉活动,组织规范严谨,执法人员述职述廉资料齐全并存档。共10分,资料缺一份扣0.5分。

  4、所主要领导和干部职工按规定和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所内存档保留。共10分,缺一份0.5分。

  5、信息报送。全年向纪检监察科报送信息不少于5篇,要求时效性强,内容有价值。共10分,少一篇扣2分。

  6、落实工商所标准化服务工作。对照标准化的具体内容,全面抓好落实。共20分,政务公开不到位、不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窗口秩序不规范、不严整,个人仪表不端正,窗口服务设施设备不完善、不规范,一项扣1分。区以上部门明查暗访发现问题,通报一次扣5分。

  7、落实督察督办工作。落实纪检监察科分拨的信访举报转办单,及时解决问题,按规定时限上报情况。共15分,一次不落实扣5分。

  8、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要求。共10分,区以上部门明查暗访发现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钱等问题,扣10分。

  四、财务工作

  1、遵守本局财务制度,各项支出合法合规,完成记20分;发现一项不合法合规支出,扣0.5分;

  2、会计科目使用准确,完成记20分;发现一项不准确扣0.5分;

  3、原始票据合法、真实、完整,按照凭证大小折叠裁好并附于汇总表下,完成记20分;未完成一次扣0.5分;

  4、报账及时,当月票据最多延迟至下月,完成记20分;未按时报账一次扣0.5分;

  5、按规定对账,完成记20分,未完成一次扣0.5分。

  五、受理投诉举报工作

  1、 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培训,做到按时到会,做好记录,并积极配合中心组织的下基层指导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完成得15分,培训迟到或无故未参加一次扣2分。

  2、做好12315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强化“三化制度”的落实,对案件及时分拨,严把案件数据录入,并把重点放在提高“三率”上,确保“及时率”、“准确率”和“满意率”三个百分百。完成计40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2分。

  3、加强12315四个平台建设,重点放在对直通企业和12315维权服务站的发展和建设上,充分发挥行政指导和行政约谈的作用,全年行政指导不少于4次,完成得30分,一次未完成扣5分。

  4、做好12315案件纸制档案的归档工作,严格按中心的要求做到回复的格式和信息准确。完成得15分,一份档案不合格扣2分。

  六、信息系统工作

  1、完成本所信息设备、网络及设备登统工作,为进一步设备更新、调整做好准备工作。完成记20分,未完成一项扣1分。

  2、完成对“三证合一”系统、监察与监控系统、食品监管系统等业务系统应用,并参加相关业务系统培训。完成记20分,未完成一项扣1分。

  3、完成本所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划分、信息抽查系统等监管系统应用工作。完成记20分,未完成一项扣1分。

  4、做好本所内设备、网络维护维修工作,加强本所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完成记20分,未完成一项扣1分。

  5、按时完成局内分拨的各类投诉与政民零距离的回复工作。完成记20分,未完成一次扣1分。

  七、法制工作

  1、按时完成区局下达的执法办案应承担工作量指标。完成记30分,未完成按分局绩效考核办法减分。

  2、依照区局《扣留罚没物品保管处理办法》规定,做好涉案罚没物品的保管、处置工作,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此项工作包括稽查大队和竞争执法科)。完成记20分,未达标不得分。

  3、按照区局关于行政处罚案件核审规定,办理的自审案件符合法定程序要求。完成记20分,一案一卷未达标扣1分。

  4、严格执行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立、销案备案和行政处罚案件的月点评制度。完成记10分,一案未按时备案扣0.5分。

  5、全年执法办案工作无复议纠正、无行政败诉。完成记20分,一案一项未达标扣5分。

  八、个私协会工作

  1、及时召开理事会,向理事会报告工作,调整分会理事会成员。(20分,未完成不得分)

  2、积极为会员企业搭建“五大平台”重点解决融资难问题,各分会要做好会员企业的融资宣传工作。(40,未完成不得分分,)

  3、准确填写个体私营企业会员申请登记表,并按时上报。(10分,未完成不得分,)

  4、大力推进非公党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非公党建组织。(10分,未完成不得分)

  5、开展10月18日“光彩服务日”活动。(20分,未开展活动的不得分)

  九、消费者协会工作

  1、认真受理理消费者咨询、投诉,杨村分会咨询信息录入96件(每月8件)、投诉案件信息录入12件(每半年6件);王庆坨分会、东浦洼分会、崔黄口分会、南蔡村分会、大王古分会、下朱庄分会咨询信息录入48件(每月4件)、投诉案件信息录入6件(每半年3件);大碱厂分会、大良分会、河西务分会、石各庄分会、梅厂分会咨询信息录入36件(每月3件)、投诉案件信息录入4件(每半年2件),案件办结率97%以上。完成记20分,每差1件或一个百分点扣1分。

  2、报送案例分析2篇,每半年1篇,完成记10分,差1篇扣5分。

  3、组织开展“3.15”消费宣传咨询活动;全年报送信息8篇,每季度2篇;报送新闻报道素材2篇,半年报送1篇;三项工作完成记30分,每差一篇信息扣1.25分,差一篇新闻素材扣5分。

  4、组织开展市场督查活动。全年不少于1次,完成1篇消费维权调研报告,完成记10分,差一项扣5分。

  5、抓好分会规范化建设,日常工作、宣传工作、投诉工作分类建档;各项工作底档齐全,符合规范;投诉示范站达到2个以上;消协志愿者队伍健全,名单齐全;完成上级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及其他工作任务。完成记30分,差一项扣6分。

  十、执法办案工作

  1.积极配合稽查大队查办案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完成记20分,每出现一次处置不当、配合不得力扣2分。

  2、认真开展各类专项整顿工作,及时上报工作信息、总结。完成记25分、少报一次扣2分

  3、及时完成案件网上录入、信息公开工作,在办结案件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得出现长期挂网现象。完成记25分,未完一件扣0.5分,出现长期挂网现象扣3分。

  4、建立健全煤炭、特种设备、食品、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监管长效机制,摸清辖区经营户情况,建立经营户动态档案,及时做好工作信息、总结的上报。完成记20分,未建立经营户档案或档案不全的酌情扣分,最多扣15分。

  5、做好稽查大队安排的其他工作。完成记10分。未完成一次扣2分。

  十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

  1、上报竞争执法数据、专项整治等统计报表、总结材料及时,能够按时完成各种专项整治工作及其他临时性工作。未按时上报材料,被催报每次扣0.5分,未上报扣2分;不能按时完成各种专项整治工作及其他临时性工作每次扣1分。满分30分。

  2、各监管所对辖区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和专卖店(直营店、工作站等)建立台帐,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对直销企业备案会议现场抽查率应不低于30%。未建立台帐扣10分,检查少1次扣2分,会议抽查率低于30%扣2分。满分20分。

  3、积极参加竞争执法组织的业务培训。未按要求参加培训的每次扣2分。满分10分。

  4、及时发现辖区内的违规直销、违法传销活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公安部门在竞争执法科的指导下对辖区内的传销窝点及时予以查处取缔。未及时取缔,造成群众向上级机关反复投诉的,每次扣1分;因处理不力造成媒体曝光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扣10分。满分30分。

  5、认真做好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及时上报有关情况总结、报表。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专项行动后仍发生群众集中举报的,每发生1起扣1分。满分10分。

  十二、药品化妆品监管工作

  1.协助辖区政府定期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辖区药化安全工作态势。会议工作有会议纪要,相关文件,领导签字,影像资料等信息,做到有内容、有痕迹。该项共计20分,全年组织相关会议4次以上,每少一次扣5分,会议纪要、签到表等信息不全的酌情扣5-10分。

  2.根据全区年度药品、化妆品工作计划,结合本辖区实际,协助政府制定辖区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内容具体,有针对性。该项共计20分,未制定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扣20分,计划或方案不具体、操作性不强的酌情扣3到5分。

  3.每月按时上报本月辖区的药品、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每月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报表内容全面,记20分,有漏报情况,每少一个月的扣2分,有月报内容不全面或者缺席工作会议的情况,全年年底酌情扣3到5分。

  4.协助辖区政府与各药品生产经营监管主体层层签订承诺书。明确各部门年度工作管理目标,年底对各部门药化工作进行考核,该项共计20分,未签订承诺书的情况每户扣5分。

  5.加强辖区药化安全综合治理,做好药化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信息报送和协助执法等工作,该项共计10分,每缺少一次上报及隐患排查工作或者未完成一项重要任务,酌情扣1到2分。

  6.全面履行本单位各项具体职责,按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记10分,每缺少一方面工作或者未完成一项重要任务,酌情扣1到2分。

  十三、医疗器械监管工作

  1.协助辖区政府定期组织开展医疗器械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辖区器械安全工作态势。会议工作有会议纪要,相关文件,领导签字,影像资料等信息,做到有内容有痕迹。该项共计20分,全年组织相关会议4次以上,每少一次扣5分,会议纪要、签到表等信息不全的酌情扣5-10分。

  2.根据全区年度医疗器械工作计划,结合本辖区实际,协助政府制定辖区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内容具体,有针对性。该项共计20分,未制定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扣20分,计划或方案不具体、操作性不强的酌情扣3到5分。

  3.每月按时上报本月辖区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每月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报表内容全面,记20分,有漏报情况,每少一个月的扣2分,有月报内容不全面或者缺席工作会议的情况,全年年底酌情扣3到5分。

  4.协助辖区政府与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管主体层层签订承诺书。明确各部门年度工作管理目标,年底对各部门器械工作进行考核,该项共计20分,有未签订承诺书的情况扣每户5分。

  5.加强辖区器械安全综合治理,做好医疗器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信息报送和协助执法等工作,该项共计10分,每缺少一次上报及隐患排查工作或者未完成一项重要任务,酌情扣1到2分。

  6.全面履行本单位各项具体职责,按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记10分,每缺少一方面工作或者未完成一项重要任务,酌情扣1到2分。

  十四、特种设备监管工作

  1、监管区域内特种设备万台死亡人数低于总局下达的控制指标,完成记10分。高于总局指标不得分。

  2、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100%,完成记20分。少完成1%扣0.5分。

  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100%,完成记20分。少完成1%扣0.5分。

  4、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95%以上,完成记20分。少完成1%扣0.5分。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98%以上,完成记10分。少完成1%扣0.5分。

  6、特种设备投诉举报及时处理率100%,完成记10分。少完成1%扣1分。

  7、按时完成分局安排的专项整治和阶段性工作,完成记10分,少完成一项扣1分,完成的标准不高,受到分局及以上领导批评的扣0.5分。

  十五、质量监管工作

  1、对生产许可企业建立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信息的质量档案,并对获证企业开展日常巡查,确保全覆盖,完成记30分,少完成一个扣0.5分;

  2、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开展巡查,并将巡查结果及时反馈给质量监督科,完成记30分,少完成一个扣0.5分;

  3、配合监督科开展农资检查、重点产品监管分类等专项整治工作,并及时上报工作结果。完成的记30分,少完成一次扣0.5分。

  4、开展名牌产品的企业的调查摸底及推荐工作,完成的记10分,未完成的扣10分。

  十六、市场、合同、网络监管工作

  1、指导市场主办单位开展文明市场达标创建活动。听取市场主办单位汇报创建活动的做法和经验。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完成记15分,未完成一项扣0.1分。

  2、保证市场监管巡查到位,规范场内经营者行为,确保场内经营者做到诚信、守法经营,遵守市场的规定和与市场开办者的约定,明确管理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完成记15分,未完成一项扣0.1分。

  3、做好“守重”活动宣传工作。做好12至13年度守重单位复查和14至15年度申报企业培育工作,并对12至13年度“守重”企业进行跟踪考核和日常监管。完成记15分,未完成一项,0.1分。

  4、按照区局格式条款监督监测计划,对汽车销售、旅游服务、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进行阶段性抽样监测治理工作。开展好对特殊行业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完成记10分,每少一项扣0.1分。

  5、网格责任人巡查到位,保证辖区农资经营户履责规范,落实农资经营户索证索票、建立台账履行制度。完成记10分,发现一户不规范扣0.1分。

  6、配合市场科对化肥的抽检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进行抽检,各基层所根据所在辖区具体情况完成化肥抽检工作。完成记10分,每少一项扣1分。

  7、对辖区电商企业进行全面网上巡查,摸清辖区电商企业底数和经营情况,做好巡查记录。完成记15分,未完成一项扣1分。

  8、完成科内交办的其他工作,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并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完成记10分,未完成一项扣1分。

  十七、行政审批工作

  1、上报个体工商户名称符合规定。完成记15分,核拨1户扣0.5分。

  2、档案登记材料齐全、内容填写完整。完成记20分,经查不符合规定一户扣1分。

  3、前置审批符合登记要求。完成记20分,发现一户不符合要求扣1分。

  4、登记程序合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登记、做到当场登记。完成记20分,未完成一次扣1分。

  5、微机录入符合规范化要求。完成记15分,未完成一次扣0.5分。

  6、专管员按要求上报登记表格和营业执照数量,并按时领取,按时参加登记培训会议。完成记10分,未完成1次扣1分。

  十八、企业监管工作

  1、网格员要对网格内市场主体户数清楚;对新开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认领工作;对网格内市场主体按照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监管事项及抽查范围进行抽查,完成记10分;一项未完成扣0.5分。

  2、企业年度报告达到85%以上、农专社年度报告达到85 %以上、个体年度报告达到75%以上,完成记15分;差一个百分点扣0.5分。

  3、自收到个体年度纸质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必须向社会公示,完成记15分;经查少公示一户扣0.5分。

  4、对未提交年度报告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时限内纳入异常名录,完成记10分;经检查错纳入异常名录一户扣0.5分。

  5、对调查核实不准确、错误纳入、移出异常名录的,每错一户扣0.5分;未出现错误、准确完成的记10分。

  6、企业、个体年度报告结束后,对报告公示的内容进行抽查,发现信息公示虚假的要依法查处,完成记15分;少抽查一户扣0.5分 。

  7、城区及乡镇主要干道门店持照率90%以上,亮照率95%以上,完成记15分;发现厂、店一户无照扣0.5分,涉及应移送相关部门未上报移送的一户扣0.5分。

  8、按时完成分局安排的专项整治和阶段性工作,完成记10分;少完成一项扣0.5分,完成的标准不高,受到分局及以上领导批评的扣0.5分。

  十九、商标广告监管工作

  1、按分局要求开展商标广告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记10分,未活动不记分;少活动1次扣5分。

  2、完成商标注册申请任务指标,记20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3、完成统一部署的专项治理工作,记20分,1次未达到要求扣2分。

  4、按分局要求培育驰、著名商标。记20分,未选定培育对象不得分;每季度上门走访1次,少1次扣5分。

  5、按要求参加商广科组织的培训及其它活动。完成记20分,不按要求参加1次扣5分。

  6、按要求完成阶段性或临时性商标、广告工作任务,记10分,不按要求完成1次扣2分。

  二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1、在本辖区内积极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并按要求完成专项治理的相关工作,完成得40分,有一项未完成扣2分。

  2、积极在辖区内组织开展分局部署的其他各类专项执法检查,要求有文字档案和影像资料,并在相应的经营户的巡查记录有所体现;完成得20分,文字档案和影像资料不完整的,每差一次专项治理,扣2分。

  3、积极配合消保科完成对服务领域预付卡销售治理工作,完成得20分,一次未完成扣1分。

  5、积极参加分局组织的以消保维权等有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集中培训;完成得20分,完不成不得分。

  二十一、计量监管工作

  1、安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以气体充装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重点领域的安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监督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巡查,确保受检率100%,计量器具存档备案。检查记录存档备查。记20分,没有检查记录扣1分,记录不全扣0.5分。监督不到位,漏检或未检一件(次)扣0.5分。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或延报一次扣0.5分。

  2、检查医疗机构在用的强检计量器具检定情况,每年至少一次巡查,检查记录存档备查。计量器具存档备案。记20分,没有检查记录扣1分,记录不全扣0.5分。监督不到位,漏检或未检造成纠纷的一次扣1分。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或延报一次扣0.5分。

  3、贸易结算(加油站、CNG加气站、眼镜店、超市、金银饰品店、餐饮店)日常每年至少一次巡查,要求受检率100%,检查记录存档备查。计量器具存档备案。记20分,没有检查记录扣1分,记录不全扣0.5分。因监督不到位,漏检或未检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一次扣1分。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或延报一次扣0.5分。

  4、积极响应市监管委布置的专项整治、节令性检查,记20分,未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和计划、总结扣1分,每次开展专项治理的文字档案资料不完善扣0.5分,影像资料未留存扣0.5分。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或延报一次扣0.5分。

  5、积极参加计量科组织的业务集中培训;未按要求参加培训的每次扣2分。满分10分。

  6、完成市监管委、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并处理好举报、投诉等各类突发事件。满分10分。每次未完成扣1分,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或延报一次扣0.5分。

  二十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基础工作(共25分)

  1、核查辖区食品生产经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食品保健食品流通、食用农产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摊贩)数据。力求主体数量精确、基础信息完整、档案材料齐全。 分值10分。未指定核查摸底计划的扣3分,未建档或档案不齐的扣4分,未汇总数据的扣3分。

  2、做好日常信息、总结、报表的上报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分值5分。未指定专人负责扣2分,漏报、虚报1次扣1分。

  3、做好个体食品经营户、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的核查发放工作。分值10分。未及时核发食品经营户流通许可扣2分,未组织婴幼儿乳粉经营户现场核查扣2分,未做好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现场核查扣2分。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单位发放许可的扣2分。许可档案归档不规范扣2分。

  (二)日常工作(共25分)

  1、对食品企业按市监管委规定的频次进行日常巡查,完成率100%。

  按照“七必查”要求,对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其他食品及相关产品企业每2个月只是巡查一次并留存监管痕迹,并在48小时内将巡查情况上传到监管系统。分值5分。巡查率未达标扣3分,未落实划片监管扣1分,每1家未达到监管频次扣0.2分。

  2、对保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日常巡查,完成率100%。要求每季度至少巡查1次,并留存监管痕迹。分值4分。辖区无监管企业的直接得分,巡查率未达标的扣3分,未落实专人监管的扣1分,每1家未达到监管频次扣0.5分。

  3、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日常巡查,完成率100%。要求每6个月至少巡查1次,并留存监管痕迹。分值4分。巡查率未达标的扣2分,未落实划片监管的扣1分,每1家未达到监管频次扣0.2分。

  4、认真落实食品流通单位巡查工作,并做好监管痕迹留存。分值4分。巡查率未达标的扣2分,巡查记录信息不完整的扣2分,巡查签章不完整的,每家企业扣0.2分。

  5、对辖区餐饮服务单位(含集体配餐、餐具消毒单位、各类食堂)进行巡查,完成率100%。要求特大大型餐饮单位、集体配餐、餐具消毒单位每3个月至少巡查一次,学校食堂每年寒暑假前后各巡查一次,其他餐饮单位每6个月巡查1次,并留存痕迹。分值4分。巡查率未达标的扣1分,未落实划片监管的扣1分,重点单位巡查监管不到位的扣2分。每1家未达到监管频次的扣0.2分。

  6、自行制定辖区企业及相对人培训计划,积极做好乡镇、村街三级业务监管巡查培训,确保年度培训率达到100%。分值4分。无培训计划的扣1分,未制作教材的扣1分,无签到册的扣1分,年度培训率不达标的扣1分。

  (三)抽样监测(共25分)

  1、强化食品日常快速检测,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快检,每月至少一次以上,并有相关记录。分值5分。无具体的每月监测计划和数量扣2分,每少开展1次扣1分,记录不完整扣1分。

  2、开展“放心奶”工程,加强日常巡查,确保乳制品企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100%;乳制品及含乳食品企业原料乳、乳粉“三聚氰胺”、“黄曲霉毒素M1”抽检率不低于15%。分值5分。每项数据未达标扣2分,日常巡查未安排的扣2分。

  3、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92%以上;分值5分。合格率未达标扣5分。

  4、积极配合局机关组织的各项日常专项抽检工作,提供人力物力。按程序、时限完成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及上级转办的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分值10分。未积极组织参与的扣5分,辖区内发现监测不合格产品的,每批次扣1分,对不合格产品后处理不当的,每批次扣1分。

  (四)专项工作(共25分)

  1、加强猪肉市场监管,开展猪肉市场“一猪一票”巡查,每月至少1次以上,并有相关巡查记录。分值3分。巡查次数不够的,每差1次扣1分,无巡查记录的扣1分。

  2、按照上级相关安排,开展各类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建设工作,开展示范企业创建、交流和回头看工作。分值3分。无计划总结的扣1分,无会议、巡查记录的扣1分,无影像材料的扣1分。

  3、依照上级方案,组织开展本辖区打击“两超一非”、“打四非”等各类专项整治活动,要求每次活动有计划、有实施、有总结、有痕迹。 分值5分。无方案、总结的扣1分,未组织开展的扣2分,文档数字不完善的扣1分,影像资料和执法痕迹未留存的扣1分。

  4、确保投诉举报处理率100%,对食品质量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案按时限、按程序采取处理措施。做好辖区相关重要时段、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分值10分。未落实首问负责制、信息上报制扣1分,未按规定、按时限、按流程处理举报投诉的扣2分,因工作不善造成二次投诉、复议诉讼的扣5分,未及时组织重要时段、重大活动的保障工作的扣2分。

  5、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分值4分。每项未落实扣0.5分,未进行全年各类临时性工作汇总的扣2分。

  二十三、食品综合协调工作

  1.协助辖区政府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辖区食品安全工作态势。会议工作有会议纪要,相关文件,领导签字,影像资料等信息,做到有内容有痕迹。该项共计16分,全年组织相关会议4次以,每少一次扣4分,会议纪要、签到表等信息不全的酌情扣5-10分。

  2.根据全区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结合本辖区实际,协助政府制定辖区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内容具体,有针对性。该项共计10分,未制定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扣,10分,计划或方案不具体、操作性不强的酌情扣3到5分。

  3.牵头推动落实辖区食品安全工作,掌握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监管部门工作情况信息,每月按时上报本月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按时参加区食安办工作会议。每月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报表内容全面,记24分,有漏报情况,每少一个月的扣2分,有月报内容不全面或者缺席食安办工作会议的情况,全年年底酌情扣3到5分。

  4.协助辖区政府与各食品安全监管主体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各部门食品安全年度工作管理目标,年底对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责任书目标管理考核指标的落实情况,该项共计10分,有未签订责任书的情况扣5分,责任目标没有考核工作或考核工作不全面的酌情扣3-5分。

  5.加强辖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信息报送和协助执法等工作。

  (1)按照上级安排,积极开展各专项整治的组织牵头和协调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方案,及时总结上报,并很好地留存有相关影视资料的记10分,缺少方案或总结的,一个专项扣2分,未及时上报工作总结的,一个专项扣2分,影视资料留存不完整的酌情扣2-5分。

  (2)除每月的工作报表外,及时主动向区食安办报送各种工作信息、简报、动态,全年累计不少于12篇。共计12分,每少一篇扣1分。

  (3)协助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执法工作4次以上,共计8分,每少开展一次扣2分。

  6.全面履行本单位各项具体职责,按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记10分,每缺少一方面工作或者未完成一项重要任务,酌情扣1到2分。

  第四部分 对专业所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1、保证检测结果、检验报告科学、准确、公正(此项15分)。出现一份错误报告扣5分。

  2、严格按质量手册规定检测时限完成产品检测,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成检验工作,保证检测结果的科学、准确和公正性(此项15分)。除特殊要求外,一般定期和监督检验报告在1个月之内出具。委托报告在15日之内出具。延迟一份扣一分。

  3、对于市局和区局下达的监督抽查任务的抽样率要达到75%以上(此项10分)。每批任务达不到扣5分。对于未抽样的企业,要填写未抽样的原因及监管部门的未生产证明,并建立档案。无上述资料的每份扣1分。

  4、对于来自客户的举报投诉与申诉(此项10分)。出现一次扣一分。出现大的检验事故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出现一次扣5分。

  5、在财务方面,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与财务相关的规定。遵守市监管委和武清监管局的财务制度(此项10分)。违反一次扣5分。

  6、参加市监管委和国家认证认可委员会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要取得满意结果(此项为10分),结果不满意扣2分。

  7、每份检验报告要有相对应的原始记录,并按要求建档保存备查(此项为10分),档案缺少或不完整每份扣1分

  8、及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此项为10分),未及时完成扣1分。

  9、2015年检测收入达到270万元(此项为10分),收入每减少1%扣1分。

  二、药品检验所

  1、保证检测结果、检验报告书“科学、准确、公正”(此项20分)。出现一份错误报告扣5分。

  2、按照质量标准及其方法严格遵循有关SOP进行检验,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成检验任务,保证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和保密性(此项10分)。除特殊要求外,日常监督抽验报告书在25个工作日完成,延迟一份扣一分。

  3、全面完成市监管委和区局下达的监督抽验任务。(此项15分)。每少完成一个批次扣5分,同时要写明未完成原因。

  4、对于来自客户的举报投诉和申诉(此项10分),出现一次扣一分。出现大的检测事故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出现一次扣5分。

  5、在财务方面,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相关的规定。遵守市监管委和武清监管局的财务制度(此项15分)。违反一次扣5分。

  6、参加市监管委和国家认证认可委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要取得满意结果(此项10分),结果不满意扣2分。

  7、检验原始记录、报告书、检品卡等技术性记录文件及时归档,按照有效期规定保存(此项10分)。丢失一份扣2分。

  8、及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此项10分)。未及时完成一项工作扣一分。

  三、计量检定所

  1、必须以符合计量法律、法规要求的方式从事计量检测活动,并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检测任务,完成记15分,不符合或未及时完成扣1分。

  2、按照周期检定计划,保质、保量完成计量器具的周检工作,为计量执法提供技术保证,及时完成记15分,欠缺一次扣1分。

  3、完成时限: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自送检之日起,最长为5个工作日,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最长不超过8个工作日,完成记10分,超时一次扣1分。

  4、正确使用计量标准并负责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技术状况。完成记10分,造成仪器故障或检定事故一次扣1分。

  5、确保检定原始记录、证书的数据准确、真实、可靠,公平公正,不得伪造检定数据或出具错误数据,完成记10分,发现一次错误扣1分。

  6、在财务方面,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与财务相关的规定。遵守市监管委和武清监管局的财务制度。此项10分,违反一次扣1分。

  7、检测原始记录按要求及时保存备查,此项10分,出现一份丢失或违反要求的扣1分。

  8、及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此项10分,未及时完成扣1分。

  9、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完成任务记10分,每欠目标1%扣0.5分。

  四、锅炉压力容器技术检验所

  1、按照《特种设备法》和各类特种设备《定检规则》进行检验检测,完成记10分,出现一次错误扣1分;

  2、检验过程记录和出具的检验报告应科学、准确、完整,完成记10分,出现一次错误报告扣1分;

  3、报检的单位应在报检后30日内分配到各组并安排检验,完成记15分,单位催检一次扣1分;

  4、检验报告应在检验合格后的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完成记15分,无理由没完成的扣1分;

  5、临时报检的单位应及时记录、汇报,并在30日内安排检验,此项记10分,逾期未检扣1分;

  6、正确使用检验设备并负责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完成记10分,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故障一次扣1分。

  7、在财务方面,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与财务相关的规定。遵守市监管委和武清监管局的财务制度。此项10分,违反一次扣一分。

  8、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按要求及时保存备查,此项10分,出现一份丢失或违反要求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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