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会计处理问题

时间:2020-10-05 09:47:28 会计实操 我要投稿

员工福利会计处理问题

  员工福利计算也是我们会计经常遇到的问题,yjbys小编下面为你整理了关于员工福利会计处理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员工福利会计处理问题

  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和安全生产费的会计处理

  根据《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应将交通、住房、通讯补贴从“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账户转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账户“,因以上政策的变更只属于负债类账户”应付职工薪酬“明细科目之间的转换,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只追溯调整《资产负债表》,不影响期初留存收益,从而也不追溯调整《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将交通、住房、通讯补贴纳入工资总额只属于财务核算的变动,不影响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即交通、住房、通讯补贴仍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作为“职工福利费”按工资薪金总额的14%进行税前扣除。

  租赁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会计规定: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应按国家规定,借记“成本费用类”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科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由于税法在扣除时间上作了相应递延,形成了暂时性差异,因此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进行相应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怎么确认辞退福利

  【问】辞退福利怎么确认、计量,分录是什么?

  【答】1.辞退福利与正常退休养老金应当区分开来。辞退福利是在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前,企业根据法律和职工本人或职工代表(工会)签订的协议,或者基于商业惯例,承诺当期提前终止对职工的雇佣关系时支付的补偿,引发补偿的事项是辞退。

  职工正常退休时获得的养老金,是其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时,或者职工达到了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获得的退休后生活补偿金额,此种补偿引发的事项是职工在职时提供的服务而不是退休本身,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确认和计量。

  2.职工虽然没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来不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企业承诺提供实质上具有辞退福利性质补偿,比照辞退福利处理。

  3.无论职工因何原因离开都要支付的福利属于离职后福利,不是辞退福利。

  企业应当根据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严格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对于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应当根据辞退计划条款规定的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数量、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标准等,计提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对于自愿接受裁减的建议,应当预计将会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根据预计的职工数量和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标准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计提应付职工薪酬。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的应付职工薪酬确认条件、实质性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完成、但付款时间超过一年的辞退福利,企业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在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