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的基本常识

时间:2017-07-27 编辑:嘉辉 手机版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下面整理了一些土地确权的基本常识,欢迎大家阅读!

土地确权的基本常识

  一、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哪些意义?

  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过程,是进一步查清宗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也是建立土地登记簿的过程,从而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

  二、申请土地确权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申请者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必须提交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个人身份证明及户主证明;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格身份证明。

  三、2017年土地确权应拥有哪“四证”?

  1、房屋产权证(这是土地确权的基础证书);

  2、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这个证书最重要);

  3、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这个证并不发到农民手里);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四、土地确权办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1、前期准备。开展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制定政策方案、成立组织机构、通过招标确定测绘单位。

  2、调查摸底。对承包方代表、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承包地块等方面情况和信息逐户进行调查、核实,填制《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国土部门处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分组形成优于1:2000分辨率的基础工作底图,开展核查公示。(因为是第三方单位进行测绘工作,若土地权属涉及纠纷,测绘单位一般是不会进行相关测量工作。)

  3、实测确认。按照农村承包土地测绘技术规范,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绘图并标注编码,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进行实测公示确认,完善承包合同。(若对自家测绘面积有异议,一定要在公示期之前,申请复议。)

  4、登记颁证。村镇将登记要件上报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登记,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请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进行颁证公示。

  5、建立档案。镇、村级要建立承包合同、承包登记清册等档案,县级逐户建立登记簿纸质和电子档案,相关登记资料要一并存档备查,并建立健全登记资料数据库。

  6、检查验收。逐级开展检查验收,重点检查经费拨付及时、合同证书到户、测绘面积准确、档案齐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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