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暨学术月选课通知

时间:2021-03-01 18:29:32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北京邮电大学2017年研究生暑期学校暨学术月选课通知

  2017年研究生暑期学校暨学术月(下简称“暑期学校暨学术月”)将结合校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开设研究生学位课程、选修课程、学术前沿课程等。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北京邮电大学2017年研究生暑期学校暨学术月选课通知,全文如下:

北京邮电大学2017年研究生暑期学校暨学术月选课通知

  一、面向对象

  1、本校所有在籍研究生(含博士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2、本校2014级本科生;

  3、已录取的2017级研究生(下简称研究生新生)、

  注1:本校所有在籍研究生、2014级本科生,凡是履行网上选课手续的,即视作报名参加暑期学校暨学术月。

  注2:2017级研究生新生,已经通过学院报名(名单详见附件2),但在规定的.网上选课时间内没有选择任何一门课程的,视作自动放弃暑期学校报名资格,不再安排配套的住宿等资源。

  二、教学时间:

  共计三周,为2017年7月3日——2017年7月23日。具体课程上课时间详见课表(附件1)。

  暑期学校授课时间安排表(2017年7月)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第一周

3日

4日

5日

6日

7日

8日

9日

第二周

10日

11日

12日

13日

14日

15日

16日

第三周

17日

18日

19日

20日

21日

22日

23日

  暑期学校授课时间节次表

教学单元

课节次

上课时间

第一教学单元

(上午)

第一节课

8∶00—8∶50

第二节课

9∶00—9∶50

第三节课

10∶10—11∶00

第四节课

11∶10—12∶00

第二教学单元

(下午)

第五节课

13∶30—14∶20

第六节课

14∶30—15∶20

第七节课

15∶30—16∶20

第八节课

16∶30—17∶20

第三教学单元

(晚上)

第九节课

18∶30—19∶20

第十节课

19∶30—20∶20

第十一节课

20∶30—21∶20

  三、选课时间

  2017年6月19日(周一) 12:00——2017年6月26日(周一)24:00

  四、选课网址和登录方式:

  1、校内登录

  登陆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平台(http://my.bupt.edu.cn),进行身份认证后。在“系统直通车”栏目直接跳转到“研究生系统”,或者直接访问研究生信息数字化管理系统(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yjxt.bupt.edu.cn。

  用户名为学号 (见“北邮通”校园卡卡面),2017级研究生新生可在附件2中查询本人研究生学号;

  2017级研究生新生的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如果有字母请用“0”代替。

  请选择“学生”身份登录系统。

  2、校外登录

  1)第一步:下载安装VPN客户端。

  VPN下载地址:https://vpn.bupt.edu.cn,用户名为工号或学号,密码为您的校园网登录密码。手机VPN客户端,可在手机应用店搜索“globalProtect”安装。)

  2)第二步:VPN连接北邮校园网。

  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初始密码(如果您是在校生,且已修改过认证平台的初始密码,请用修改后的密码登录)为本人身份证件号后6位数字,如果含有字母请用数字'0'代替。为安全起见,请大家登录系统后及时修改密码。

  3)第三步:步骤同“校内登录”方式。

  五、选课流程

  1、学生在上述第三部分网上选课规定时间内进入系统,通过菜单“培养->课务管理->课程网上选课管理”,选择学期“2017暑期学校”后,进行网上选课操作。

  2、网上选课完成后,学生需要导出打印选课单,经导师签字后,在暑期学校开课后一周(7月3日——7月7日)内交所在学院/研究院。本科生因无导师,可不提交纸质选课单。

  3、学生随时可以进入系统查询本人的选课情况。网上选课截止时间后,暑期学校报到(6月29日)前,请学生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培养->课务信息管理->选课结果信息查询”,确认本人的选课结果。

  六、选课注意事项

  1、网上选课每门课程均有选课容量限制,先到先得;

  2、网上选课时间截止即为暑期学校选课终止,后续研究生院概不受理增补、调整选课等事宜。

  3、所有进入学生选课单的课程,都会给出成绩。课程成绩合格后,学生方可获得相应课程学分。

  七、学分认定

  1. 2017级研究生新生在9月正式入学报到后,所获学分计入研究生阶段课程成绩单;在校研究生所获学分直接计入研究生课程成绩单。

  2. 2014级本科毕业生,如在两年内考取我校研究生,可认定为研究生阶段课程学分;其他学生可由研究生院开具成绩单。

  原文地址:http://grs.bupt.edu.cn/content/content.php?p=16_1_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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