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建设项目变更管理方法

时间:2017-04-05 编辑:苏萌 手机版

  现行政府投资工程广泛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有利于节约投资,使承包商在中标后能获取超额利润的可能性大大减少。下面由小编为大家带来最新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建设项目变更管理方法。

  一、工程变更管理的重要性

  工程变更一般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对施工的程序、工程的内容、数量、质量要求及标准等做出的变更。对于任何工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变更的发生是必然存在的。在符合工程有关规范标准并能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的条件下,一些合理的工程变更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是有益的、必要的,但草率或频繁的工程变更将会产生一系列问题,如延缓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下降、竣工决算困难、项目投资增加等,工程变更控制的有效与否关系到工程的进度、质量和投资额的大小。因此,控制工程变更必然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利益的焦点,同时也是政府监督的重点内容。

  二、当前工程变更管理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长期以来,工程变更管理是工程建设中困扰投资控制的关键问题,也是工程建设领域问题治理的重点。工程变更主要发生在施工环节,若因项目不同环节出现了问题,都将反映在工程变更上。下面重点分析项目的规划决策、工程设计、招标文件制作、工程施工管理、竣工结算等环节出现的问题及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

  (一)投资决策不科学

  政府投资决策一般要经过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决策等阶段。但是因制度不完善,有的政府投资决策不按科学程序,如有的投资概算的决策是领导个人制定,领导的好恶可以影响工程投资强度,决策后又不断调整建设标准也时有发生。有的业主认为“项目前期只是走过场”、“前期工作花冤枉钱没实效”,为了“降低工程造价”而放弃前期工作,不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相关功能设置在立项时未同步规划,边建边改,导致投资失控。特别是增加附属工程较为突出,如某小学迁建工程增加操场硬化、绿化和大门建设等二次附属工程建设达100多万元。有的项目业主专业知识缺乏,疏于对设计细节的分析,淡化对设计图纸的审核,与设计单位沟通不够,而在工程主体基本轮廓建成后,才开始不断提出修改意见,导致项目功能及格局发生重大变化。

  (二)工程设计不到位

  设计方案不合理、设计深度不够,设计报告明显存在漏洞或缺陷,未结合项目实际功能进行设计,项目实施中出现大量的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造价偏高、增加投资的现象屡屡发生。如泸州市某勘察设计公司出具的设计图经常出现“缺水漏电”问题,其设计的某医院迁建工程由于水电和装修等问题先后六次变更;再如某村新建办公楼,设计单位没有设计化粪池,造成在施工中不得不增加工程内容。多数地勘单位不按相关规范开展实地勘察,地勘报告不详实,常常出现因地勘不准而变更增加基础。如某中学迁建工程由于地勘不实造成基础超深增加投资近200万元。勘察、设计单位相互推诿工程变更产生的责任也时有发生。如某林科所新建综合楼,勘察、设计单位是不同单位,产生变更时都不承认是因本单位的原因造成的。

  (三)预算财评不准确

  预算单位应按设计文件编制工程预算书,财政评审单位应对拟建工程内容和工程预算书做全面评审。但是有的预算单位不能准确把握施工图,常出现工程量、工程内容遗漏。如某大桥加固工程中,预算单位将图纸应铺设两层钢筋预算为一层钢筋,施工过程中不得不变更。财政评审单位由于没有配置足够的专业人员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对预算材料品名或规格概念模糊、描述不清、工程量漏项等情况不能准确纠正,对工程预算书评审没有做实做细,大大增加了工程变更的几率。

  (四)招标文件不严谨

  在招标文件中涉及工程变更的条款相当重要,是合同的组成内容,直接影响合同后期的履行和工程造价的增减。有的招标文件制作不够严谨,对工程变更不明确专用条款,导致施工中对变更工程单价、材料使用争议时有发生。

  (五)施工管理不规范

  1.施工变更不真实。施工过程中有的变更计增不计减,如某康复中心综合楼项目变更价是中标价的1.1倍;有的工程签证计量不准确,有的对合同把握不准,对不应该签证的盲目签证;有的主要依靠现场管理人员诚信度签证,特别有些隐蔽工程的签证成为业主、监理、施工三方谋取利益的“温床”。

  2.监理履职不到位。有的监理不是按合同约定指派的人员到场,实行事后补签证,造成工程造价虚增。如某防洪堤治理工程中监理工程师张某的签证均系事后补签或他人代签;有的监理收受施工单位的好处后,弄虚作假协助其骗取资金。如在某平场工程中,监理工程师曾某伙同施工单位以停工损失为由骗取变更工程款50余万元。在小项目中监理的作用更是形同虚设,流于形式,监理单位仅仅提交审计和工程验收的所需资料。

  3.牵头单位不明确。为了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泸州市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各类政府投资工程变更实行审批制。由于工程变更涉及技术合理性与增加工程价款的敏感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都不愿牵头负责审批,加之业主不懂变更程序,导致有的工程变更不能高效进行,拖延项目建设工期;有的工程变更未经审批擅自结算,在实施审计时很难与施工单位达成一致意见。

  (六)结算资料不完善

  工程变更、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资料的内容必须具有客观性、合法性、详细性,其详细性应包括变更原因、部位、内容、时间才能为结算提供合理的计价依据。但是经常出现工程变更资料不齐,事后补充,签证内容欠真实性、逻辑性,分不清是谁的责任造成工程变更。

  (七)奖惩机制不明确

  由于没有制定完善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控制指标体系及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和激励机制,项目管理人员既没有管理工程变更的压力,也没有控制工程变更的动力,造成工程变更管理的失控,容易给职业道德较差的项目管理人员和信誉度较低的承包商以可乘之机,为朽败留下了空间。

  三、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管理的建议

  工程项目施工工期长,内容复杂,涉及人员众多,环境条件和政策千变万化,完全不变更几乎是不可能,控制工程变更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我们能够做到的就是防范于未然,尽量避免和减少变更的发生。根据工程项目的动态规律,建立工程全过程动态管理和控制的总体框架,实行在全过程管控的基础上精细安排各项具体制度,以遏制工程变更对工程建设的不利影响,确保工程建设更加有序进行。

  (一)强化业主的统筹规划意识,着力解决项目前期工作不完善的问题

  工程变更应尽量提前,变更发生得越早损失越小,反之越大。要提高项目业主对项目建设前期统筹规划的认识,加大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各种专项报告、勘察设计方面的投入,提高管理人员素质,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抓好前期进度和质量,控制好工程投资,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变更,把好项目建设决策关。据不完全统计,项目前期工作对项目投资的影响程度可达70%~90%,而仅占项目费用的1%~2%,由此可见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性。因此,强化项目业主对项目统筹规划的意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上来,以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要求抓好项目前期工作,做到未雨绸缪,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强化业主与中介沟通机制,着力解决项目工程设计不细致的问题

  1.实行设计图纸评审制度,保证设计深度。工程设计是项目施工的依据,重视设计、抓好设计过程的各个环节,对控制工程变更非常重要。实行施工图纸评审制度,加强设计方与业主的沟通,由业主和设计方对建筑的功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建筑的规模、图纸的尺寸、结构等进行讨论明确,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中的错误和矛盾。建设单位要明确建设目标,要和设计单位充分沟通,使设计单位充分理解业主对建筑物工艺要求、功能要求和相应的特殊要求;作为设计单位,要经常与建设单位沟通,了解建设单位意图,抓好设计优化。通过加强设计单位与业主的沟通,尽可能把工程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若确实变更设计,也只需修改图纸,其他费用尚未发生,损失有限。

  2.加大财政评审清单审查力度,降低变更几率。加大工程量清单的评审力度,是减少施工阶段工程变更的有力措施。要深度研究熟悉消化图纸,认真做好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作,准确编制工程量清单,降低工程价款的计算偏差,从而减少因发包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符造成工程价款的变更。要明确项目使用功能和装修标准,明确主要设备和装饰材料的限额单价,以减少施工过程中重大变更发生。同时,财政评审审查时要按规定比例留足暂列金额,以解决施工中工程变更增加工程价款导致超中标价格而需相关部门审批的问题,为项目高效运行“松绑”。

  3.推行政府工程代建制度,发挥专业管理。政府成立专门机构或招标选择有能力的企业专门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任务,从项目立项、选址、工程建设、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到竣工交付全过程负责,发挥专业管理作用,减少因业主不懂行而频繁变更工程,可以有效避免投资浪费、建设周期长、效率低的弊端,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三)规范招标文件条款约定,着力解决项目变更约定不明确的问题

  在工程施工招标阶段,业主根据项目特点编制的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和双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依据。因此,施工承包合同有关工程变更条款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事先妥善设计。如招标文件要约定特殊情况的处理,将一些不可预见的施工过程中遇到暗塘、暗沟或不明障碍物等特殊情况的情形纳入风险条款,约定由中标人承担,为工程实施减少不必要的纠纷。这样,投标人中标即接受了招标文件中设定的工程变更合同条款,业主关于工程变更的要求通过招标就转变成承包商的承诺。

  (四)完善工程变更审批制度,着力解决项目施工变更不规范的问题

  1.明确工程变更的审批原则。工程变更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是达到原设计要求,可降低投资或节约土地的。二是设计虽然可行但明显欠合理的。三是因工程使用目的、功能或质量要求发生变化。工程变更的审批原则:一是实行审批制,凡未经审批同意的工程变更不得擅自实施;凡未经审批同意的擅自在变更前实施的审计时不予认可,不得划拨工程价款。二是实行变更会审制,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专业技术和概预算人员对变更方案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原则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工程变更技术合理性,项目审批部门审批工程变更范围,财政部门审查工程变更价格,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审核变更项目招标方案,并形成工程变更会审意见报同级政府审批。

  2.明确工程变更的审批程序。规范的变更审批程序能有效地避免和减少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变更而引起的纠纷。对工程变更主要是控制投资,对一些工程变更金额不大的,可按施工合同约定变更;而工程变更金额超出中标价一定比例或一定数额的,应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工程变更应遵循以下基本程序:一是业主提出工程变更申请。业主、施工、监理、设计等提出变更要求,都必须经业主审核后向相关部门提出变更申请。二是审核工程变更,相关部门根据业主申请,组织人员踏勘现场,组织专家会审,对变更内容进行核实。三是审批、公示工程变更,由相关部门审批,业主在指定媒体公示变更内容,再发出变更指令,实施变更。

  3.明确工程变更的价格管理。工程变更价格是工程变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工程参与各方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主要包括工程变更单价和工程数量两部分。工程数量由承包商和业主按有关规定共同计量和计算得到,一般争议不大。而存在争议较大的是变更项目单价的确定,且工程变更单价是工程变更造价的基础,抓住工程变更单价的审定才能抓住工程变更管理的主线。一是合同中有相应计价项目的变更工程定价。此种情况实质上就是工程变更引起合同中某清单项目的工程量的增减,处理起来比较简单。二是合同中无相应计价项目的变更工程定价。应约定对变更部分组织预算并接受财政评审,准确控制预算单价再按项目中标下浮比例计算,确定变更价款。

  (五)加大违规违约责任追究力度,着力解决项目各参与方不负责的问题

  1.加强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由于社会上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失信行为比较严重,应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信用制度建设,强化建设项目主体信用等级的评定和公示,加大对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监管力度,在可研、勘察、设计、预算、施工等关键环节,设立企业信用评审指标,加大对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的经济处罚,逐步建立和完善激励诚信行为的制度。

  2.建立工程变更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工程变更责任追究制度是控制工程变更行之有效的方法。对因勘察、设计、预算、监理等工作失误引起工程量变更增加工程造价的,扣减或不予支付服务费用,情节严重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对建设单位违反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引起工程变更增加工程造价的,如擅自要求设计单位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未按程序报批以及在变更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由相关行政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通过建立变更责任追究制度,可将工程变更最终责任落实到责任人,有效地控制工程变更。

  总之,工程变更管理贯穿于项目运行的全过程,加强工程变更管理也是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造价管理的动态监管。在实践中只有不断提高工程参与各方人员整体素质,不断积累经验,不断完善监管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工程变更,提高资金的投资收益,预防和减少朽败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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