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学院组织开展未来大学联盟交流学习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6-30 编辑:陈平 手机版

  厦门工学院开始实施未来大学联盟项目,该项目是基于大学办学模式创新与改革的新形势,给予在校大学生在全国其他省市的六所高校进行短期交流学习机会的项目。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厦门工学院关于组织开展未来大学联盟交流学习报名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7月4日

  二、报名对象

  2016、2015级本科生(不含)

  三、交流学校

序号

城市

学校名称

1

北京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

2

广州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3

昆明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4

绵阳

成都(大四)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5

武汉

武汉工商学院

6

西安

西安培华学院

  四、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2. 学习刻苦,较好地掌握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 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良好。交换生项目申请者的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3. 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

  4. 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记录,在读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无拖欠学费的记录。

  五、项目说明

  1. 学生可参见《国内大学交流学习项目学校专业目录》(附件1)选择学校和专业,填写《国内大学交流学习项目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份,并于7月4日交到教务处。

  2. 参加本项目的学生,按学年向学校缴纳足额学杂费,除自行负责到申请学校的往返交通费、异地生活费及私人发生的其它费用等,不需额外缴纳本项目费用。

  3. 学校按照“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适当筛选,公示参与学生名单。经公示后,签署《国内大学交流学习项目协议书》(附件3)的学生,视为确定参加的学生,不得擅自退出本项目,违反者将取消今后参加此类项目资格。

  4.学分和成绩认定:本项目学习期间完成的各课程成绩,将依据课程名称、各学校提供的课程大纲,认定学生在外所修读的课程与本校培养方案课程的相似性。具体由教务处讨论后进行审核,并置换学分。

  5. 本校始终保留参加本项目学生的学籍,在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要求及满足毕业论文(设计)等要求后,由所在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

  附件:

  1. 关于组织开展未来大学联盟交流学习项目报名工作的通知.doc

  2. 2017-2018-1学期国内大学交流学习项目专业目录.pdf

  3. 厦门工学院交流学习项目申请审批表.doc

  4. 国内大学交流学习项目协议书.doc

  原文地址:http://www.xit.edu.cn/jwc/ShowArticle.asp?ArticleID=7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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