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院校报考指南

时间:2017-06-27 编辑:少芬 手机版

  中外合作办学是什么?如何报考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及专业呢?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分享最新中外合作办学院校报考指南,仅供参考!

  一、什么是中外合作办学?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是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有合作设立机构和合作举办项目两种形式。

  考虑到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实际,国家规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也包含中国教育机构采取与相应层次和类别的外国教育机构共同制定教育教学计划,颁发中国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外国学历、学位证书,在中国境外实施部分教育教学活动的方式依法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但中国教育机构没有实质性引进外国教育资源,仅以互认学分的方式与外国教育机构开展的学生交流活动,不纳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加以管理。

  二、如何查询中外合作办学的各类信息?

  为便于社会各界查询和了解中外合作办学的各类信息,教育部在教育部网站设立了专门的栏目,其中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秩序,进一步沟通全国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和信息,加强对 中外合作办学的行政监管,保护广大就学人员的利益,教育部决定依托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建立了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专门发布和公示全国中外合作办学信息。

  三、如何判别和查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合法性?

  目前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新批准的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以及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完成复审的部分省市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已经教育部网站、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

  依法设立或者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均应当取得由审批机关颁发的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号、统一格式的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或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仅获得筹建批准书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不得招生的。

  四、颁发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当符合哪些规定?

  目前,我国只有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号、统一格式的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或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可以依法颁发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当符合的条件和规定有:

  (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应当依法设立和举办;

  (二)中方合作办学者应当是实施相应层次和类别学历教育的中国教育机构;

  (三)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学位证书其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不得低于外国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的标准和要求;

  (四)颁发的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当与其在所属国颁发的证书相同,并在该国获得承认。

  五、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注册信息查询及认证该如何办理?

  教育部依托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www.jsj.edu.cn)设立的全国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开通中外合作办学颁发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注册信息查询系统。根据工作安排,先从2008年入学就读颁发境外学位学历证书的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实行所获证书认证注册制度。自2008年入学就读的学生,可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查询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注册序号等信息。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根据中外合作办学颁发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注册信息库提供的信息,对中外合作办学学生获得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并出具相应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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