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之行政法真题解析

时间:2020-09-30 16:16:50 司法考试 我要投稿

2015年司法考试之行政法真题解析

  1.某地连续发生数起以低价出售物品引诱当事人至屋内后实施抢劫的事件,当地公安局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居民保持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公安局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性质?(2015年卷二46题,单选)

2015年司法考试之行政法真题解析

  A.履行行政职务的行为

  B.负担性的行为

  C.准备性行政行为

  D.强制行为

  解析

  公安机关负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行政管理职责。故公安局短信告知居民保持警惕以免上当受骗,是履行行政 职务的行为。A项正确。负担行政行为是为当事人设定义务或者剥夺其权益的行政行为。公安局短信告知仅具有倡导性,并没有为居民设定必须履行的义务,故排除 B项。准备性、部分性行政行为,是为最终作出权利义务安排的程序性、阶段性工作行为。公安局短信告知保持警惕之后并无后续的最终处理决定,故排除C项。短 信告知并无强制性,仅具有倡导性,故排除D项。

  正确答案

  A

  2. 某环保公益组织以一企业造成环境污染为由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后因诉讼需要,向县环保局申请公开该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排污许可证信息。环保局以该组织 无申请资格和该企业在该县有若干个基地,申请内容不明确为由拒绝公开。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50题,单选)

  A.该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出示其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B.该组织的申请符合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要求,环保局认为其无申请资格不成立

  C.对该组织的申请内容是否明确,环保局的认定和处理是正确的

  D.该组织所申请信息属于依法不应当公开的信息

  解析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5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 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某环保公益组织申请的信息与该组织自身无关,故该组织提出申请时不需要提供该组织的有效证明文件,更不需要出示其负责人的有效 身份证明,故A项错。

  根据该条例第13条,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之外的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某环保公益组织因诉讼需要,向县环保局申请公开有关信息,符合该条规定,故B项正确。

  根据该条例第21条第(4)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不应当直接拒绝公开,故C项对。

  政 府信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根据该条例第14条第4款,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 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题干中“该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排污许可证信息” 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无关,故D项错。

  正确答案

  B

  3.下列选项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2015年卷二98题,任选)

  A.方某在妻子失踪后向公安局报案要求立案侦查,遭拒绝后向法院起诉确认公安局的行为违法

  B.区房管局以王某不履行双方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

  C.某企业以工商局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为由向法院起诉

  D.黄某不服市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直接向法院起诉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第(6)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 答复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据此,不履行行政职责的行为可诉。但是,本案中的立案侦查职责并非行政职责,而是刑事司法职责。故A项不应选。

  根 据该款第(11)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 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发生行政协议争议的,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一方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民告官”,作为行政主体一方的`行政机关无起诉权, 故B项不应选。

  根据该款第(8)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故C项应选。

  市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属于“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根据该法第13条第(2)项,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正确答案

  C

  4. 梁某酒后将邻居张某家的门、窗等物品砸坏。县公安局接警后,对现场进行拍照、制作现场笔录,并请县价格认证中心作价格鉴定意见,对梁某作出行政拘留8日处 罚。梁某向法院起诉,县公安局向法院提交照片、现场笔录和鉴定意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84题,多选)

  A.照片为书证

  B.县公安局提交的现场笔录无当事人签名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C.县公安局提交的鉴定意见应有县价格认证中心的盖章和鉴定人的签名

  D.梁某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有异议的,可要求县公安局的相关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解析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所记载或表示的内容、含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是指以自己的存在、形状、质量等外部特征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警察对现场进行拍照而形成的照片,是以其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故属于书证,A项对。

  根据《行诉证据规定》第15条,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故当事人的签名不是“必须”的,故B项错。

  根据《行诉证据规定》第14条,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行政程序中采用的鉴定意见,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故C项对。

  根据《行诉证据规定》第44条第(1)项,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故D项对。

  正确答案

  ACD

  5. 丁某以其房屋作抵押向孙某借款,双方到房管局办理手续,提交了房产证原件及载明房屋面积100平方米、借款50万元的房产抵押合同,该局以此出具房屋他项 权证。丁某未还款,法院拍卖房屋,但因房屋面积只有70平方米,孙某遂以该局办理手续时未尽核实义务造成其15万元债权无法实现为由,起诉要求认定该局行 为违法并赔偿损失。对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5年卷二85题,多选)

  A.法院可根据孙某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B.孙某应对房管局的行为造成其损失提供证据

  C.法院应对房管局的行为是否合法与行政赔偿争议一并审理和裁判

  D.孙某的请求不属国家赔偿范围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行政诉讼法》第5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 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本案并非前述请求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 件,故A项说法错误,应选。

  该法第38条第2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故B项说法正确,不应选。

  根据《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28条,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故C项“应……一并审理”的说法错误,应选。

  《物 权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规定:“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办理房屋登记,给原告造成损害,房屋登记机构未尽合理审慎职责的,应当根据其过 错程度及其在损害发生中所起作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房管局对抵押合同的所载事项未尽合理审慎审查职责,故房管局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赔偿责任,故D项说 法错误,应选。

  正确答案

  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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