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时间:2023-01-22 03:29:00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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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管理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兰州大学研究生院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管理学院特成立了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并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领导和监督。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兰州大学管理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全文如下: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对象:

  初审、复审通过的硕博连读考生和初试成绩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普通招考考生。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二、复试方式

  (一)笔试科目:业务课二综合(百分制,A)。闭卷考试,3个小时。

  (硕博连读考生也需参加此项考试)

  (二)依据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由面试专家进行综合评价(百分制,B),主要参考因素为:

  1、毕业学校、专业及与报考专业的相关性;

  2、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及学位论文;

  3、科学研究成果及工作表现。

  (三)综合能力测试(百分制,C),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

  1、对学科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

  2、创新意识和科研素质及能力;

  3、综合分析及表达能力;

  4、前期学习及从事科研的情况。

  (四)同等学力加试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需要加试《政府体制比较理论》、《行政法学》。

  三、复试安排

  (一)体检

  时间:2017年4月10日8:30-12:00

  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校医院

  注:空腹,带有效证件,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40元。(体检费由兰州大学校医院收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不参加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报到

  报到时间: 2017年4月10日9:00—12:00

  报到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齐云楼1223室

  (三)复试考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复印);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入学时查验)。

  4. 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的学位证书。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缴纳复试考试费110元/生(注: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同等学力考生收取170元/生)。

  6.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填写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报名表(见附件1),篇幅A4,不超过2页,正反面打印9份,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及工作经历(学校、专业、单位及职务)、承担科研项目情况(名称、级别、金额等)、科研成果列表(名称、期刊、级别、作者排序等)及能体现考生科研水平的其他内容。

  (四)复试考试安排

  1.笔试

  时间:2017年4月10日14:30—17:30

  地点:医学校区杏林楼一楼管理学院第五教室

  注:参加以上考试的考生须提前十分钟携准考证、身份证入场,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

  2.同等学力加试

  时间:2017年4月10日18:30—21:30

  地点:校本部齐云楼1212会议室

  注: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计入总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时间:2017年4月11日上午8:30

  地点: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杏林楼管理学院第三教室。

  4.综合能力测试

  时间:2017年4月11日上午8:30

  地点: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杏林楼管理学院第三教室。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时间:2017年4月11日上午8:30

  地点: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杏林楼管理学院第三教室。

  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面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成绩公布

  时间: 待定

  地点:齐云楼12楼管理学院信息栏和网站同时公布。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总成绩=业务课二综合(A)*0.4+申请材料评价(B)*0.1+综合素质考核(C)*0.5

  按照报考导师进行排名并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少数骨干考生根据学校下达计划单独排名。

  注: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拟录取前须签订相关协议书。

  四、其他事项

  (一)未按要求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请主动在本通知发布后,在复试前于正常工作时间与学院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931-8912466,已与学院联系确认的考生不需再次确认)。

  (三)学院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0931-8912253 zhaoping@lzu.edu.cn

  学校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0931-8912168 yzb@lzu.edu.cn

  五、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 1 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报名表

  附件2 管理学院2017年准考名单

  原文地址:http://ms.lzu.edu.cn/Item/1536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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